潘粤明告董洁经纪人终审胜诉 被告未道歉
2014年12月16日 07:5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林芳
潘粤明方面透露,目前终审判决书下达已一周有余,但被告至今拒绝公开澄清道歉。201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谋取私利、嗜赌成性、粗暴无礼、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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