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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晒PS照被判侵权 赔偿摄影师30余万并公开致歉


来源:凤凰网娱乐

凤凰网娱乐讯 林志颖曾在微博中使用篡改后的摄影作品,被原作者朱庆福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后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林志颖构成侵权并赔偿朱庆福30余万,还要在微博首页置顶

林志颖使用的被P过的图片

凤凰网娱乐讯 林志颖曾因为一张四年前PS的照片被摄影师起诉,在2013年8月,林志颖在微博中为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系篡改后的《中华男儿》作品,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了裁剪并配上误导性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后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林志颖构成侵权并赔偿朱庆福30余万,还要在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发表声明。

原作品

10月18日下午,林志颖在微博正式发表道歉声明:“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获网友称赞有担当:“挺好的,勇于承认错误!”、“态度这么好,是真的希望都尊重知识产权的。”

针对此事,林志颖曾在今年2月16日做出回应,他发文表示图片被PS后觉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他还表示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自己也会谨言慎行,多做思量,并感谢各方的监督。

林志颖微博截图

林志颖声明原文: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未上诉、已生效)声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将遵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置顶72小时致歉及相关赔付责任。身为一名演艺人员,更需谨言慎行,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诚望大家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林志颖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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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奇羡 PK069]

责任编辑:张奇羡 PK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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