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8期

[娱论导向]陈立农粉丝怒撕微商,粉丝经济已全然变天


来源:娱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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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农

近日,陈立农代言微商的事情引发“粉圈”震动。10月28日,陈立农工作室转发某品牌官微,宣布陈立农代言该品牌,引起其粉丝的强烈不满与抗议。不久后,陈立农粉丝发布微博称,陈立农工作室没有认真了解该品牌,就为了利益替陈立农接下来不适合他的代言;认为该品牌是黑心微商,替该品牌宣传对陈立农的个人形象有害;认为本次合作对陈立农本身扩大粉丝群体的转化率无效,完全是利益驱使,没有站在陈立农的立场上考虑;认为该品牌与陈立农之前接到的合作定位差距过大,会引起其他合作方的不满,等等。

粉丝虽然不是亲爹,但一个靠粉丝赚来流量的明星背后的被代言商家,面对如此坚定决绝的“判定”,也不可能视而不见了。当晚,该品牌微商老板开直播过程中,其粉丝与陈立农的粉丝开始互骂。粉丝之间互骂,一方面是认为自己受到了严重伤害,另一方面则是抱不平,双方实力和占理另说,首先气场和出发点就不同。更令人惊讶得是,一直作为金主都有“爸爸”之称的商家,在这场“纠纷”中竟然完全败下阵来。该微商老板随后在直播里,一边哭,一边带领着员工们给陈立农粉丝鞠躬道歉,声泪俱下,惨惨地称:“陈立农的粉丝们,我们错了,你们说我们哪里不好,我们改!”

很显然,当偶像变成爱豆,追星族变成粉丝之时,那个已经风行几十年的偶像文化已经全然变了颜色。偶像是用来崇拜的,而爱豆则是粉丝亲手养大用来疼和爱的。既然是用来疼和爱的,那么粉丝就权利告诉自己的爱豆,自己喜欢什么以及拒绝什么,若是不听从,还有更强力的干预能力。所以你才看到那么多所谓的“粉丝经济”,其实不过是比谁更讨人喜欢。一个个“粉丝将降大任于爱豆也”的服务宗旨,就像一个个横幅一样横挂在每一个爱豆面前,你要乖,你要听话,你要接受我的养育,以及多角度全方位的爱……

即便是“偶像-追星族”时代,追星族确实也可以表达爱恨,偶像的不当,也会引发追星族的不满。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粉丝经济如此“权高位重”,粉丝个体与爱豆虽然不是一言九鼎,但粉丝群体就是承载爱豆这艘船或者舰艇的广袤水域——它们确实存在那股让你安稳前行和推翻吞噬你的力量。只要一名艺人,从最开始走上了流量型爱豆之路,就算是已经与自己的粉丝签下了这个不可名状的“协议书”,命运好像并不完全归属于他自己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古训;粉丝可以成就爱豆,也可以毁掉爱豆,这也是时代脚印。只不过,这里的成就和毁掉都非完全主观的,有时候毁掉也可以是以成就之名实现的。

据说当陈立农工作室以顺应粉丝要求,迅速宣布与该微商品牌解约后,品牌方也随后转发声明,并称陈立农方“在没有经过我方品牌的同意下私自发布解约申明,属于毁约”,将追究陈立农方的法律责任。稍微理性点的成年人都清楚,解除合同这种大事,无论哪个层面都不该是单方面“通知”一下就能解决问题的,没有取得对方的认可和谅解,只能导致矛盾激化。微商品牌方称:“我公司对贵公司的解除合同通知不予认可,并要求贵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期间我公司会让法务部门与贵公司确认继续履行合同进行沟通,由于贵公司不当处置方式给我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我公司依法保留追索的权利。”

据说陈立农这次代言费已经达到1200万,这样的商业纠纷,如果赔偿也不是笔小数字。虽然涉及到明星的赚钱能力和流量,可能并在乎这千万数字,所谓赔偿也在能力范围之内,但以此伤害的可不仅仅是一次代言活动。

回过头看粉丝发布的拒绝代言微博,里面措辞充满主观臆断和超出能力的判断,“黑心微商”“有害”“转化率无效”“利益驱使”……这种“一棍子打死”的暴戾,难道就不会让其他寻求代言的商家感到心寒和颤抖吗?粉丝“掌管”的边界越宽泛、越模糊,也就势必会带来越多的限制和纠纷。粉丝、爱豆、爱豆利益相关方、商家、媒介等等,是这场捆绑了利益和疼爱的非闭合游戏,任何一方的独断专行和随便跨界越权,都会导致这场游戏的过早结束。

(作者/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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