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期

[娱论导向]“抄袭者于正”这顶帽子会成为永久的标签


来源:凤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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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胜诉

据媒体报道,琼瑶告于正《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经历十九个月后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原告500万元。

于正从“被告”变成了“败诉者”,这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新闻,但消息传来时,微博等自媒体上还是欢呼声一片。当于正剧作抄袭成为常态,当大多数人选择沉默,当观众习以为常,甚至有创作者以精巧的抄袭为荣之时,你就知道我们的原创影视剧越来越随波逐流而无价值、无自身意义上进步的原因了。大家都在急功近利地去赚一切可以赚到的钱,在这个过程中诸如廉耻、道义、品质、操守等等,都成了“盈利者”突破的一个又一个关碍。当传统的伦理道德无法对某些人形成障碍和束缚时,他们通往厚颜无耻的成功之路也就真的畅通无阻了。

琼瑶曾经表示,这是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也就是琼瑶这种执拗的人会选择跟于正死磕,大多数人会觉得耗不起也觉得意义不大,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于正在接受采访时大言不惭地声称抄袭只是借鉴、且因为没有人来告自己而嚣张等等。

“被告于正”、“败诉者于正”是这两年娱乐圈的重要关键词。其重要性和延展的意义不在于编剧于正一次次成了被告,也不在于法律终归还是教训了抄袭者,让明目张胆暂时哑然失火,而是告诉大家靠着没有底线横闯娱乐圈并曾经赚得衣满钵满的人,并不会得到长久的成功与骄傲。于正曾经创造一个个高收视的同时,争议不断,抄袭、炒作、雷剧的指控也几乎伴随着每部作品。综观来看于正的多数行为正是通过同一个价值观的指引来完成的,即,堂而皇之地放弃底线,明晃晃地放纵自己的狡黠。于正曾经是那个抓到老鼠的好猫,但是非、黑白不可能永远被掩饰在暂短成功的醉生梦死里。

下个月的19日,还将有一起“于正抄袭案”开庭。据媒体报道,作家周浩晖2014年就发表微博宣布自己将要就于正新剧《美人制造》涉嫌抄袭自己的小说《邪恶催眠师》一事将于正告上法庭。并上传20多位网友表示《美人制造》抄袭《邪恶催眠师》的微博截图,他还表示:“本来不想耗费精力的,但这两天回过味来——我这种态度不是鼓励那帮垃圾继续抄吗?所以又改变主意了。于正,琼瑶阿姨那边的案子下午就要判了吧?不管啥结果,你和你的律师都别歇着,准备第二场哦。”12月21日晚,作家周浩晖转发并表示期待判决,称:“感谢琼瑶老师的鼓励,感谢王律师的细致工作,其他的不多说了,等开庭,等判决。”

本来是一个在创作和迎合热点上非常激进的青年才俊,如今却成了一个又一个官司的被告,不知道于正有没有焦头烂额,但这过程中的名誉受损和教训是一定应该有的了。

于正在最近接受的采访中曾表示,最希望得到的就是世人的尊重。这非常有反讽的意味,一个被世人翻白眼和被法律判决抄袭成立的人,却希望得到的是“尊重”。不过这也相当符合人类的某种心理,即,越是自己囊中空缺的越有可能成为你的憧憬之物。

(文/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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