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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 或索赔1亿

2013年03月03日 07:54
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李雪薇

凤凰网娱乐讯 3月2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花旗影视制作公司,状告光线传媒《人再囧途之泰囧》及导演徐峥侵权发布会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举行。武汉花旗向法院起诉《泰囧》出品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称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两部片子无论在片名、情节、台词等方面都存在相同或相似,构成侵权。之后有媒体连线光线传媒方面,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应。

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律师在发布会上列举了多项起诉理由,他们从《泰囧》的片方进行的众多文字、图片、网上视频等广告、宣传、活动策划等方面发现了三点原因,认为《泰囧》对《人在囧途》构成了侵权。这三点原因分别是:一、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人在囧途》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认为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精心打造并奉献的又一部力作;二是被告在全国各地的宣传、广告中,直接、大量地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称,导致观众严重地混淆、误认;三是将《人在囧途》与《人再囧途之泰囧途》两部电影进行的比对中清晰地发现,无论从电影名称、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N处,两部电影实质相同或相似。被告的剽窃行为构成侵权,但同为出品方的黄渤工作室并不在被告之列。

华旗影视制作公司的律师表示,《人再囧途之泰囧》不过是把片名改了一个字,将“在”换成了“再”,表达的意思就是“再一次”,令观众产生这是续集的联想。而王长田关于《人在囧途3》将于2014年与观众见面的言论也表明,被告至今仍在使用《人在囧途》的名称,继续实施着侵权行为,导致观众的误认和混淆在进一步扩大。

据《信息时报》报道,有说《人在囧途》出品方此次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影业,或要求索赔一个亿。但原告昨日并没有具体说明索赔细节,而光线影业相关人士都表示暂不回应此事。

[责任编辑:黄敏] 标签:囧途 之泰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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