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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票房分账比例不明晰 华谊兄弟被券商看好

2013年02月19日 09:55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宋璇

蛇年首个交易日,受电影《西游·降魔篇》(简称《西游》)票房超预期影响,创业板上市公司华谊兄弟股价收盘上涨8.58%,报20.63元。该股盘中曾一度冲击涨停,但未成功。

电影票房对影视上市公司中短期的股价影响力上升,且成为重要催化剂。此前,因冯小刚电影《1942》票房低迷,华谊兄弟股价一度大跌。而《泰囧》的票房大卖,刺激光线传媒股价飙涨。

2月18日下午,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截至2月17日24时,由周星驰执导的《西游》在中国内地上映8天,票房成绩已超过6.4亿元。这一数据已超过之前的乐观预期。

作为该影片的两家港股投资方,比高集团和文化中国传播的股价也一改前几个交易日的低迷,联手上涨。昨日,两家公司股价分别上涨3.8%和6.25%。

尽管都参与投资《西游》这部影片,但各个参与方的股价表现却不一。今年2月10日该影片在中国内地公映,上映前一周,周星驰控股的比高集团股价一度飙涨8%,而文化中国传播的周涨幅仅为2.6%,华谊兄弟的股价则上涨了25.74%。

华谊兄弟股价在2月前3个交易日连续走高,就在股价飙涨之时,外界对于华谊兄弟在该部影片中的“分账”产生了质疑。2月5日,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发布微博称,“华谊兄弟是《西游》第一出品方,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而比高集团发布公告显示,华谊兄弟并未投资该片,并非出品方。一时间,有关华谊兄弟高管信息披露违规的声音渐起。

迫于舆论压力,2月8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披露了《西游》的合作模式。公告称,华谊兄弟为该影片在内地的出品方、投资方和发行方。公司负责该影片在内地的运营和发行,根据协议约定,公司除了收取该影片在内地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还享有该影片在内地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根据该影片在内地的发行情况,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公司根据一系列相关协议的约定,已经向该影片的执行制片方支付了制片款4050万元。

“按照惯例,在票房分成中最大的收益者不会是发行方,这也是比高集团股价在影片放映后,表现后劲不足的主要原因。”香港一家中资券商研究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香港投资者更加看重企业的业绩。

目前,各大券商纷纷提高对《西游》票房的预期,国泰君安再度把《西游》票房调高至10亿元。华泰证券预测在2月22日《霍比特人》上映之前,《西游》票房有望突破8亿元。有券商认为,华谊兄弟股价看高至25元,距离现在的股价还有约20%的上涨空间。

不过,华谊兄弟在公告中对于影片受益比例的披露仍然有所保留,该公司到底能从《西游》中收获多少,仍存在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高晓雯] 标签:西游 华谊兄弟 券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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