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三人解约 老东家SM公司要上诉
2009年11日05日 08:53 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东方神起“解约案”引人关注。(资料图)

东方早报11月5日报道 昨日,据韩国媒体报道,东方神起“解约案”持续数月,三位成员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终得自由身。韩国法院最近就SM娱乐与东方神起三名成员之间的专属合同纠纷案做出专属合同部分效力停止的判决。法院称:“SM娱乐要保障东方神起三名成员(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独立的演艺活动。”此特例也在韩国娱乐圈引发轰动。对此韩国SM公司举行记者会,对此临时判决表示抗诉。另外两名东方神起成员沈昌珉与郑允浩发表声明,表明他们会全力支持SM公司。

据悉,2009年7月31日,韩国组合东方神起三名成员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三人与SM公司所属协议失效。经历数月官司纠葛,10月29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SM与三人的13年合约片面无效,法官指出,当初SM经纪与东方神起签订13年合约,几乎是当红时期的全部,形同一生绑约,非常不合理。因此到正式宣判为止,SM不得妨碍三人的演艺活动。此后SM方面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临时判决表示抗诉。三人昔日的同伴沈昌珉与郑允浩也各自发表声明,表明了他们支持SM公司的立场。郑允浩与沈昌珉称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离开SM公司,并表示东方神起是SM公司一手打造和培养的组合,没有其他公司能比SM公司更了解东方神起,SM公司的努力和付出才使东方神起取得了今天的成绩,他们相信金在中等三人也深知这一点。因此如果金在中等三人真心地希望东方神起还可以继续活动,就应该尽快回应SM公司的邀请。(本文来源:东方早报作者:李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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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云灵 编辑: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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