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娱乐 > 专题 >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 新闻 > 正文 |
|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四大疑问!
商人与各界明星,受利益的驱使,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一起忽悠消费者,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看起来金钱的诱惑不是什么人都能抵制的,官员们不能,通过释放权力的内涵与外延,以索贿、受贿的形势攫取物质利益;明星们也是如此,通过名气、声誉等无形资产,以扩大产品影响欺骗消费者的方式与商人共同得利,坐地分脏。随着今年的3.15晚会放了郭德纲的“卫星”,以来,陆续又有一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事实浮出水面。代言锅王的傅义伟,代言化妆品的刘嘉铃,代言劣质电脑的李宇春,代言眼保姆的文清,涉嫌传销的葛优等等,就连一象出演正面形象而深受影迷爱戴的唐国强也因为某医院做虚假宣传而遭到质疑。在感到心情稍稍舒畅一些的同时,笔者仍有几个疑问萦绕心头,不吐不快。
一是这些为产品做虚假宣传,坑害了消费者的明星们身犯何罪?法犯哪条?笔者不是学习法律的专业人员,对此提出疑问,希望能有精通法律者予以解答。看如今某明星仍在振振有词地为自己开脱,丝毫看不出内疚的心理与有什么法律约束的样子。据了解不少西方国家如果代言了虚假广告,证据确凿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也是为什么这样的国家没有哪个明星敢于与商人一起欺骗消费者的原因。我们如果就此罢手,只是舆论上谴责一番了事,明星们不变本加厉都难。
|
编辑:
李厦
|
| Google提供的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