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继郭敬明向庄羽道歉之后,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正式向琼瑶道歉。
开头,于正就表示:“并非我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我缺乏足够的勇气。”还说琼瑶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偶像,称像琼瑶一样站在故事创作的巅峰是他最大的梦想。
承认不对?这个说法好像和6年前不太一样啊。当初于正可是打死都不承认自己抄袭。
2014年12月25日,琼瑶起诉于正,法院判定于正抄袭,要求他道歉且赔偿。而一审宣判后,于正曾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还没下来之前,2014年11月16日,于正就在北京组织了一个对琼瑶诉讼抄袭案件的法学专家研讨会。
据说,在研讨会上一群人围绕琼瑶指证于正抄袭《梅花烙》的21处关键情节狠狠讨论了一番,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
对于这些情节,于正解释说其实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而大构架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我在想为什么那么多雷同,其实大家都参考了红楼梦主要的人物和发展命运的框架,尽管客观上感觉跟红楼梦不像,只是把几个人并在了一个故事。21条的情节《红楼梦》全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
不仅不承认抄袭,还反咬一口,称琼瑶和自己都是在抄袭红楼梦?这是在欺负曹雪芹不能说话吗。
这次的道歉文里,于正向大家诉苦,说“这六年里我并非大家眼中的一帆风顺,生活、事业都要从零开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从0开始?真正从0开始的人恐怕不会陷入风波的第一年就能出5部电视剧作品吧。
此外,于正还称自己早就想道歉了,但迟迟不敢,时间越久就越不敢。
但是在2018年,由于于正三年时间未道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琼瑶与于正的著作权纠纷一案。
当时于正被要求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而他拒不履行,之后法院只能在《法制日报》第四版对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予以刊登,费用于正承担。
这和于正口中的“忏悔和痛心”大相径庭。也就难怪在他道歉文的留言区一片骂声。
前段时间,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发布了156位影视从业人员的联名公开信,直接点名有抄袭劣迹的于正和郭敬明,称要“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之后,于正参加的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也遭遇停播。网友纷纷猜测,于正是因为被抵制了才出来道歉的。
在道歉文发出不久后,于正再次发文称自己将退出《我就是演员》的舞台,潜心回归创作。
至于于正的道歉是真心还是被迫,或许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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