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阳与李金财产分割执行异议一案。法院裁定,被执行人李阳向申请执行人李金已实际履行款项金额为7323792.09元。针对就裁定意见是否申请复议一事,李阳代理人表示需同李阳商量,李金表示“要想想”。李阳离婚纠纷案一波三折,从2011年李阳家暴事件被曝光后,双方已四次走进法庭。2013年2月,李金诉李阳离婚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每年给付每人抚养费10万;10套房产、5家公司股权、23个商标归李阳所有;李阳给付李金财产折价款12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4月3日,双方财产分割执行异议一案开庭,李阳方面诉称,1200万元的财产折价款已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