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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90日赔偿精神损失


来源: 凤凰网娱乐

今日(8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艺人邓伦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报,侵权方需连续九十日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称:“2019年8月21日,演员邓伦诉季*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一审胜诉。被告季*蓥因在其账号“李大宝的饼”中发布针对邓伦的侮辱性言论,被判构成对邓伦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九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邓伦赔礼道歉,并依法向邓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对此,邓伦粉丝们在评论里纷纷支持:“坚决抵制造谣,支持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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