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范冰冰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因发布多条侮辱、诽谤范冰冰的微博及博文,被判在其微博首页上连续七日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费用16万余元。
此前,该网络用户曾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公开致歉、赔偿范冰冰相关损失,并因对范冰冰再度实施侵权行为而被主审法院加重判处。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