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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身应该如守“钰”
2006年11月20日 13:17新闻午报

张钰的名字取得很好,“钰”者珍宝也,浑金璞玉,天然浑朴的精美之器。父母给你取了这个如花似玉的名字,作为一个姑娘家就该守身如“钰”。

可为了出名,张钰却拿身体当起了“红包”。戏倒是拍了不少,但如果不是屡次向媒体爆出的“性丑闻”猛料,又有多少人知晓你的大名?官司没有赢,再爆猛料:不仅拿出性交易的录像,还写了两个剧本和一本新书。

想想也是,付出了女人最珍贵的清白之身,却得不到大红大紫的名和利。当一个女人愤怒得连羞耻也不顾了的时候,可见她受的伤害有多深!

同情归同情,道理还是应该坚持的。有了“性交易”的铁证,为何不早点把它提供给司法部门?张钰说,有人已经看中了这两个剧本,但人家也说要等她和黄健中的官司了了才帮她拍。张钰要出书也是一样,尽管肯定有书商想出这本“性丑闻”的书(吸引眼球的不是作者,而是和作者有牵连的名人),但是真的要出版,还是要冒着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和风险的。

至此,除了接近疯狂的媒体爆光率之外,张钰真正得到的东西实在太少。和她当初踏入娱乐圈所追求的,肯定还有不小的差距。现在再去争论“性贿赂”提供者和接受者的对错已无意义,法律会给大众一个说法。

我们担心的是,那些和张钰一样揣着明星梦的少女们,她们在那些无耻导演的“角色”诱惑下,是否还能守住“钰”身?张钰的例子就像一面镜子,应该让更多少女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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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为忠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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