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阿敏逃税纪实
2009年07月02日 17:18凤凰网娱乐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引言

——向毛阿敏举证

1998年9月29日,税务调查人员向涉嫌偷逃税的歌星毛阿敏举证的听证会,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

嘉兴市是著名的丝绸之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一段时间里很多镇都大办丝绸纺织印染厂,带动了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杭州、嘉兴、湖州这一带养蚕业同邻省江苏省的养蚕业展开了剧烈的竞争,曾在两省相邻的地域多次引发过蚕茧大战。近代史上,嘉兴也是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因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先在上海举行,以后又移到嘉兴南湖的一条船上继续开完的。所以,南湖之船便成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史上的重要象征之一。

更加之南湖湖心岛上的烟雨楼多有骚人墨客的题咏,所以,嘉兴市也堪称一座名城。金秋时节的嘉兴市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听证会是在一间可容几十名听众的会议厅举行的。听证会开始时会议室早已座无虚席。

为什么向毛阿敏举证的听证会要在嘉兴开?这是因为,嘉兴市是税务机关所指定的毛阿敏涉嫌偷逃税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听证会开始后,调查人员首先指控当事人的税务违法行为,即纳税人毛阿敏同8个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的事实。之后,税务调查人员对毛阿敏同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行为一一进行

举证:

——在江苏省连云港演出中,毛按假合同申报纳税的申报表和完税凭证;

——在河南安阳演出中,毛同安阳电视台签订演出收入5000元的假协议;

——在浙江义乌的演出中,是按假合同征收毛税款1000元的完税凭证;

——在四川乐山演出中,毛与乐山电视台签订的演出报酬1.6万元的假协议;

——在浙江江山演出中,有毛阿敏签字的收入3000元的虚假纳税申报表;

……

税务机关认定,毛阿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税法有关规定,毛同扣缴义务人共同构成偷税,税务机关拟对毛处以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共计81.33万元。调查人员指控结束后,毛阿敏的代理人即北京谢朝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谢朝华、陈凤山,就调查人员提出税务违法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代理人认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毛阿敏的税款应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毛阿敏不负有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代理人申辩道:在本案中,毛阿敏取得的是合法的税后收入,偷税责任应由具法律责任的扣缴义务人承担,毛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并认为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毛阿敏作为处罚对象是错误的。

针对毛的代理人的申辩,税务调查人在答辩中指出:毛同扣缴义务人共同实施了偷税行为,偷税责任理应由毛和扣缴义务人共同承担。根据税法规定,毛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作为纳税人,毛阿敏应取得全部收入足额的完税凭证才算完成了纳税义务,共同偷税所偷的税款是毛阿敏的税款。对于共同偷税中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之间收入如何分配,以何种形式负担税款,不改变共同偷税的本质。毛阿敏通过扣缴义务人共同签订假收入合同,填写虚假的纳税申报表和报告表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其行为已构成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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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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