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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炒作”典型案例
2007年09月12日 13:49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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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典型案例

“火爆娱乐新闻”是这样诞生的

要探询娱乐圈“炒作人士”的发展轨迹,张一一是个再合适不过的“例子”。

去年10月11日,湖南一位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小青年”张一一在个人博客上以《范冰冰不要我,我去当和尚》为名,写下了这样的话:“我今天要在这里向全世界宣布:‘如果咱的冰冰嫁人了,俺就把满头俊俏的长发剃光光!’啊,冰冰,此刻,你知道,我有多记挂着你?”

这事要放在一般人心里,只会觉得可乐:人家范冰冰嫁人不嫁人,跟你头发有啥关系———所以那时候没有人搭理这个曾写过几本书的“80后写字人”,也没有传统媒体跟进报道。

当时,张一一在个人介绍中直白说自己“江湖人称人渣。流氓。搅屎棍。或称作家。娱评人。炒作大王。明星制造工厂。”有这样的自白,他自然没有停下“炒作”的步伐。

2006年11月初,他发表博文《光棍节来了,我要面向全世界征婚!》,指明“必须不是从事演员、歌手、模特、主持人等职业,最好不要是中戏、北电、上戏等院校出身”。但就在当月26日,听闻李湘的钻石婚姻碎了,他立马发表了《李湘,我要向你求婚!》的“宏文”,发了两封短信后,自称被李湘回短信拒绝,12月6日又发表了号称“21世纪最伟大的情书”给李湘,另一方面声称如果李湘还不答应嫁给自己的话,将在她足迹所至的31个大中城市裸奔,以纪念李湘“已然不再的31载美丽芳华”。

今年1月16日,他又炮制了《给李湘的最后通牒,再不嫁我就真裸奔了!》,又改口称“如果你再不表态,我就会在2月10你的生日或者2月14日的情人节跑到你《每日文娱播报》的棚里或者你家附近大路上去裸奔!”

“李湘+求婚+裸奔”,事情开始走上娱乐媒体版面,这下终于顺了张一一的心愿。后来当张一一向李湘求婚的文章一出来,全国有不少媒体报道,并将其博客原文刊登出来。

其实正如张一一的博客广告语“一天一主张”一样,他的主意每一刻都在变,在2007年1月21日,他开始亮出底牌,又祭起新的大旗《放弃裸奔日薪10000元求租“临时女友”回家过年》。而不少网站转载外,也有不少媒体又报道此事,并登出全文。

更有趣的是,开始李湘和经纪公司方面对这事根本不搭理,可随着娱乐媒体的接连报道,这边也开始煞有介事地做出“回应”,尽管相关回应并没有太多实质内容,无非是“无可奉告”这样的外交辞令,但是却依然很吸引读者眼球。

记者曾与张一一联系过采访。他的声音有些浑浊并有严重的湖南口音,在自己的“称谓”上,他却一本正经地表示,“我更愿意做作家,写出一百年、一千年后有人记得的作品。”他又坦言,“这个社会人才太多,有作品重要,但怎么让自己跳出来再宣传也很重要。”

自称“个性张扬”的张一一说他大学未毕业,以前在电视媒体做过记者,两年前曾借一万元炒作自己,然后出版书,认为“北京有湖南没有的发展空间”,于是一年前到北京,为一些新人做宣传。他认为“娱乐好玩”,在李湘离婚时“灵机一动”,以求婚甚至扬言“裸奔”进行“借位炒作”。而此前他还曾策划了某文学青年在北京图书大厦裸奔,把当时还不大适应这种“路数”的传统媒体都惊着了,纷纷予以报道。 在之后几个月时间里,张一一的名字多次出现在各种娱乐新闻里,比如“某明星涉嫌吸毒”、“与另一著名炒作人士口水战”等等。每次有事,必能折腾点“动静”。在迅速获得“名气”的同时,他也被人称为“闹药”、“炒锅”。

“在港台、境外娱乐圈,一直有这种专事‘炒作’的人存在,明星曝光率一下降,他们就会搞点事出来。现在内地娱乐圈这样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一位在圈内浮沉多年的“娱记”打了个很形象的比方,“如果说明星是块肥肉,那么这样的人就是肥肉上的寄生虫,靠明星吃饭,没有明星根本活不了,而明星也靠他们保持出镜率和曝光率,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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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玉洪   编辑: 沈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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