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春晚能否为禁止假唱树个榜样?
2008年11月14日 17:11《齐鲁晚报》 】 【打印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非营业性演出就可以欺骗观众,这种不对称,这种选择性惩罚,是对假唱的纵容,不能服众。

11月13日《新京报》报道,今后,演员或者演出团体在营业性演出中出现假唱、假演奏等行为,将不仅仅受到观众指责,还可能面临国家法规的处罚。12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文化部出手约束假唱行为,应该说是个好消息。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不是第一次约束假唱,早在2005年9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就已经明确规定,在营业性演出中,演员不得假唱。这一次,再度重申,能否见效,有待观察。

不过,营业性演出不可以假唱,非营业性演出就可以假唱了吗?受到亿万人关注的央视春晚算不算营业性演出?众所周知,近些年,春晚假唱不时被坊间披露,有人甚至断言,春晚假唱是公开的秘密。诚然,春晚有时假唱之假令人捧腹,假到连对口型都对不准的地步。观众能看出春晚假唱,歌手也不讳言假唱。早在2006年,歌唱家蒋大为就透露,在大年三十的春晚现场,的确有一小部分假唱。

耐人寻味的是,一些导演对假唱是颇宽容的,他们对假唱有自己的定义。日前,春晚资深导演袁德旺接受采访时表示,春晚要求的“真唱”就是“真人唱”。原来只要演员是真的,对口型当然就无妨了,也就是真唱了。为何要这样呢?袁导演的理由是,电视跟演唱会不同,对节目质量要求很高,演唱者的音色更不能打折。

事实上,一些真正的歌唱家是不会同意这种说法的。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程志称:“在内地,电视台大都以‘保证晚会质量’等理由允许假唱。可任何一位艺术家的演出,也不能保证十全十美。世界顶尖级的歌唱家有时也会唱破音,但观众认为他尽力了也会尊重他。而电视台的所谓‘完美’,是以牺牲真正的声乐艺术为代价的。”

有水平的演员不愿意假唱,观众也不愿意看到假唱,那么假唱就没有必要假下去。但令人无奈的是,尽管坊间炮声隆隆,但假唱恐怕不会绝迹,一是因为导演的理由振振有词,另一方面是缺乏约束,他们不认为这是商业性演出。有网友如此揶揄道:春晚不盈利,歌手不盈利,演员不盈利,伴舞不盈利,CCTV盈利,条文只针对个人不针对机构,所谓非营业性演出也。不知道坚持假唱有理的导演是不是如此辩解?

无论如何,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非营业性演出就可以欺骗观众,这种不对称,这种选择性惩罚,是对假唱的纵容,不能服众;如果以高尚的名义——保证晚会质量,就可以假唱,那么这是对高尚的玷污,假唱只不过是一个笨拙的借口而已。

央视春晚受众多,影响大,受到全球数以亿计人的关注,更有必要以身作则,捍卫真唱。禁止假唱应自央视春晚起,即便相关条例没有约束春晚,央视春晚也应该有这种自律意识,为业界树立一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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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石川   编辑: 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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