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冬与梅兰芳的传奇婚恋 《游龙戏凤》促奇缘
2008年11月25日 09:39北京晚报 】 【打印

梅兰芳与孟小冬

电影《梅兰芳》即将公映,梅兰芳与孟小冬在80年前的婚姻往事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近闻有位德国归侨花映红自诩“孟迷”,竟然爱屋及乌,耗费巨资购下北京孟小冬故居,以圆夙愿。今年恰逢孟小冬百年诞辰,北京、上海和台北的孟迷纷纷自发举办纪念演出,场面非常热烈。而梅兰芳与孟小冬的婚姻自然也披上了神秘的色彩,但是我们切不可戴着现代的眼镜,与眼前的明星绯闻同提并论。因为那是半封建社会,是一夫多妻的社会,梅兰芳与孟小冬明媒正娶,光明正大,无可指责。况且一位是梨园冬皇,一位是伶界大王,都是当时京城如日中天的名人。作为电影艺术,《梅兰芳》中的故事情节难免虚构,那么其“生活中的真实”又是怎样的呢——

孟小冬在《大公报》

刊登“紧要启事”

关于孟小冬与梅兰芳的传奇婚变,有很多记载。如1933年9月5、6、7日三天,天津《大公报》头版连续登载了“孟小冬紧要启事”,全文如下:

孟小冬紧要启事

启者:冬自幼习艺,谨守家规,虽未读书,略闻礼教。荡检之行,素所不齿。迩来蜚语流传,诽谤横生,甚至有为冬所不堪忍受者。兹为社会明了真相起见,爰将冬之身世,略陈梗概,惟海内贤达鉴之。

窃冬甫届八龄,先严即抱重病,迫于环境,始学皮黄。粗窥皮毛,便出台演唱,藉维生计,历走津沪汉粤、菲律宾各埠。忽忽十年,正事修养。旋经人介绍,与梅兰芳结婚。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虽经友人劝导,本人辩论,兰芳概置不理,足见毫无情义可言。

冬自叹身世苦恼,复遭打击,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

抑冬更有重要声明者:数年前,九条胡同有李某,威迫兰芳,致生剧变。有人以为冬与李某颇有关系,当日举动,疑系因冬而发。并有好事者,未经访察,遽编说部,含沙射影,希图敲诈,实属侮辱太甚!

冬与李某素未谋面,且与兰芳未结婚前,从未与任何人交际往来。凡走一地,先严亲自督率照料。冬秉承父训,重视人格,耿耿此怀惟天可鉴。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实堪痛恨!

自声明后,如有故意毁坏本人名誉、妄造是非,淆惑视听者,冬惟有诉之法律之一途。勿谓冬为孤弱女子,遂自甘放弃人权也。特此声明。

从以上的“声明”中我们看到孟小冬对这段婚姻不但不藏不掖,而且力争“名分”、“人格”和“人权”。然而孟小冬终归是弱女子,迫于压力,梅兰芳虽然真诚相爱,也是爱莫能助。当然,孟小冬的单纯、率性,也是造成这一婚姻悲剧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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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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