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陈琳与六家公司打著作权官司 索赔60万元
2008年07月02日 15:16华西都市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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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陈琳。中新社发 徐曦弋 摄

日前,川籍著名歌星陈琳所签约的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因著作权纠纷分别将西安东方华文光盘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竹书房文化总经理沈永革说,公司从2000年起为陈琳投资制作了 《陈琳》、《爱就爱了》、《不想骗自己》音乐专辑,收录了《走开》等31首歌曲。公司拥有上述所有歌曲的音乐制作者权,但一些单位未经授权、非法复制并推出《陈琳,不想骗自己》、《陈琳,今晚你约谁》的CD光盘在市场上销售,给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据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类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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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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