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游企业就邀请“兽兽”参与该公司的宣传活动向社会致歉。该网站的当家人显然很聪明,在看到文化部的禁令后,回头赶紧就发了一个声明认错,既能向发文严厉禁止低俗之风的文化部示好,又能在上各家网站的新闻宣传自己,提高形象。
与之相比,北京车展的时候邀请“兽兽”担当主持人,世界杯期间又签约“兽兽”的某视频网站一直借“兽兽”帮自己吸引眼球。但却一直对文化部的禁令置若罔闻,就显得不大聪明了。
网络企业没有要做百年企业、打造企业品牌内涵的需要。它们只需要单纯的眼球效应,在短时期内吸引足够多的人来关注自己的产品。这也是它们愿意聘请“一时话题人物”参与其营销公关的初衷。
别怪“兽兽”爱财,这样挣来的钱的确是“取之有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是,网络企业对于"兽兽"的趋之若鹜,倒更值得去深思乃至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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