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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艺人与媒体当真水火不容?
2006年04月21日 16:07华商网-华商报  【

天王刘德华曾经大笔一挥写下“媒体万岁”四个字,有人很感动,说他是德艺双馨,懂得做人,也有人认为那是一种虚伪的献媚。自从《东周刊》曝光香港女明星当年被迫拍下的裸照,而遭到在港艺人的全体抗议,结果搞得关门倒闭之后。一些艺人似乎对狗仔很不屑,更有些红人甚至将当街殴打狗仔当成是英雄行为。黄秋生曾经在《康熙来了》中用强悍的口吻“传授”教训狗仔并逃脱法律制裁的“妙招”,周董也写了首《四面楚歌》表现其个性。难道艺人与狗仔之间当真就这么“水火不容”?

从这一点来讲,我就很佩服吴彦祖同学,尽管他和女友的闺房乐事被狗仔拍下登了头条,他依旧不急不缓地在网站上将自己与尹子维“对掐”的“隐私”公布出来,一分钱不花,白白让那批狗仔为他们的新电影做了回宣传。吴帅哥在利用媒体洋洋得意的同时,也被千夫所指,讲他不诚实、不道德。

艺人利用媒体做宣传由来已久。早在黑白片年代,《夜半歌声》就是利用媒体制造出了“电影海报半夜吓死人”的噱头,让人信以为真,促使该片票房在当时创了新高。不管这样的手段是否违背新闻道德准则,总之效果显著。吴彦祖应该很明白这其中的玄机:你曝我,我就利用你,礼尚往来,两不相欠。

最反感那些口口声声讲要保留隐私权的艺人,却在电视节目中频频露面。这令我想起《甲方乙方》里头,那个没事找事要退出娱乐圈的女明星,没过几天普通人的生活就受不了了,见谁就要给谁签名。所以说,那帮艺人离开了狗仔的跟踪,也就不叫艺人了。讲残酷一点,曝隐私如今也是艺人工作的内容之一,就像台湾的几档走红的综艺节目,哪一档不是让一群大大小小的名人在那儿大吐特吐自己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

所以,我奉劝各位功成名就的明星:现在的老百姓也不是傻子,早就看透明星与狗仔之间的“亲密关系”,只要你一天没退出这个圈子,你就还得与狗仔共进退,这场游戏就是这么玩才有趣。暗地妖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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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苏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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