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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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我们是1997年1月2日离的婚。那天早晨我们约在剧院门口见面。
之前他对我说:“丹丹,我们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模范夫妻,所以分手时也要和和气气、高高兴兴的,这对我们彼此都好。”我说“好吧”。
对他的话,我一直由衷地信服。所以那天我们挽着胳膊一同走进了人事处。管人事的同志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你们俩——要离婚?!”
“是啊。”我一脸笑容,生怕别人以为我很痛苦,或者为我们惋惜。
要想离婚我们必须带着结婚证。像往常一样,英达把它落在车上了,当然要由我跑到楼下去取。
剧院开好了介绍信。我们找能办手续的地方。我们是开我的车去的。一上车英达就对我说:“丹丹,送你一首歌吧!”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
爱悠悠,恨悠悠
为何要到无法挽留
才又想起你的温柔
给我关怀,为我解忧
为我凭添许多愁在深夜无尽等候
独自泪流
多想说声真的爱你
多想说声对不起你
你哭着说情缘已尽
难再续,难再续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时间
再多一点点温柔
别把一切都带走
就请你给我多一点点空间
再多一点点问候
别再让我独自难受
我哭成了泪人,没说一句话。
编辑:
王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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