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第三页
遗嘱第四页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六、
除了在遗嘱中提到的信托基金外,我是有意识的没有留遗产给我的继承人以及前妻子戴布拉-简-罗薇-杰克逊
七、
在我去世时,如果我拥有加州以外的房产,或者享有加州以外房产的收益需要做附加遗产监管,我指定我的遗嘱执行人作为这些财产的附加遗产监管人。我给与遗嘱执行人以下额外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可以自行处理以下提到的财产:
当有遗产需要附加遗产监管时,他们可以决定是否要出售部分遗产;他们可以从遗产中直接获得,或是洛杉矶地产的预付经费中获得来支付所有的债权,税务,花费以及管理费用,其中也包括补偿附加遗产监管人以及律师的费用;当附件遗产监管结束时,我授权并且制定我的附加遗产监管人将剩余财产转到遗产执行人名下,由他们监管和控制,并且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附加财产做出任何有必要的处置。
八、
如果在我死时我的孩子仍未成年,那么我指定我的母亲,凯瑟琳-杰克逊为孩子的监护人,并且保管属于这个未成年孩子的遗产。如果凯瑟琳-杰克逊已经去世,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担当监护人,那么我指定戴安娜-罗斯作为监护人。
签名时间:2002年7月7日
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
在签名时间下面,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向我们宣布,以上的5页,包括我们签名作为见证人的那页,将会成为他的遗嘱,并且要求我们作为他的遗嘱见证人。他随后当着我们的面签名,当时我们所有人都在场。而我们应他的请求,当着他的面也签下我们的名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我们都已经过了18周岁,可以胜任见证人一职,我们也都居住在加州。
遗产执行人必须和被继承人住在同一个州
我们都和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意见一致。此时,他已经年满18周岁,就我们所知,意识健全,并没有收到束缚,胁迫,欺骗或是在过度压力下曲解意思。
我们宣誓没有触犯伪证罪条款,上述所有内容都属实。
此遗嘱从2002年7月7日下午5点开始生效 洛杉矶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作者:
李晓梦
编辑:
李晓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