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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肖琼
我对自己很自信
记者:对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肖琼:其实,我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事,也不想伤害任何人。杨义巢在我发帖后,曾发来短信称“你不要脸”。我回消息说:“你是一个男人,就应该勇敢承认。”但他没有再回过短信。现在,我要站出来,说出真相,对他授权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声明做出反抗。
记者:现在,你的心情怎么样?
肖琼:我刚踏进影视圈,对这件事感到很害怕,对方是个央视大导演,随时可能封杀我。
记者:网上有很多留言,有人说你落选是因为自身条件,有人说你容貌不是很好。
肖琼:我对自己很自信,才从事演员这个行业。
记者:有人质疑你以前的角色是自己买来的,你怎么看?
肖琼:这些人可以去问问以前的剧组导演,以前的每一部戏我都经过严格的试戏,并拍摄过DV,他们可以调出DV来看。只有适合角色,导演才会选用。
记者:你对杨义巢授权律师事务所发表的声明怎么看?
肖琼:对此,我将发表反击声明,我保留起诉该律师事务所的权利。
记者:网上显示你曾经使用过胡肖琼这个名字,而现在又使用肖琼,是什么缘故呢?
肖琼:胡肖琼是我的艺名,肖琼是我的真名,现在我使用真名。
律师说法 博客内容也会侵权
北京市中债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博客与一般的媒体没有什么区别,博客发表的文字也可能对别人的名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博客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要件与一般侵犯名誉权是一样的,发表博客的人的行为与他人名誉权受损害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发表人是否为故意?且发表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据?如果构成符合这些要件,发表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陈律师说,但是短信要能够证明对方曾提出过性交易的要求,否则发表人的行为将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晨报记者武新
网友留言
支持方
虽然我不是娱乐界人士,但也认识几个圈内的朋友,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很普遍了,而且多数的当事人都不以为然,然而像你这样能出淤泥而不染的演员却实在不多!我搜索了你的资料,发现你演过的片子都是很严肃的题材《青春正步走》、《梦想与尊严》等。其实,你不仅维护了你个人的尊严,同时也让那些新入行的演员有了一线生机。作为女人,我支持你的观点,即使错失了一次机会,还可以等待其他的……———annie太可恶了……现在演艺圈怎么会这么乱啊……你这样子做真的很了不起.现在像你这样的新人真的太少了……支持你!!!!———Jerring支持你维护的正当权利,不过要敢于更要善于斗争。做事情一定留下他的证据。———飞翔的心
质疑方
是不是炒作啊?
你的做法不得不让人质疑你的动机:
A.揭老巢的底泄愤;
B.让外界觉得在这部作品里面女演员都是搞卖身拿的角色;
C.因为没有在这部戏出演角色而抹黑;
D.纯粹炒怍自己。———路人
不过说老实话,你的外形上戏比较受限(当然不知道演技怎么样。)
做人洁身自好就可以了,不必要求环境一定如何清洁:那是天堂,不是人世。我们也不是社会清道夫。好在对方没有损害到你,拒绝就是了,多说无益,还有炒作之嫌。做好自己的事,能力愈大、地位愈高,就愈有发言权,也就愈少受制于人,你说呢?至于净化文化行业的环境,这是我们的愿望,但远远超越我们的行动能力之外。
其实你也上过戏,应该不是不谙世事的孩子,这类情况也并非演艺行业独有,保持一个冷静的态度,冷眼旁观就好。
作者:
武新
编辑:
ta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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