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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型秀冠军张杰,未与型秀主办方上腾娱乐打声招呼,便“跳槽”湖南卫视,参加了07年的“快乐男声”比赛。双方多次协调未果,上腾便将张杰诉诸法庭。前日,这桩上腾、张杰合约纠纷案开始预审,张杰律师提出上腾娱乐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意图“釜底抽薪”,示双方三年的合约无效,由此上腾提出的60万赔偿金也在张杰律师的概念里形同虚无。对此,之前一直保持低调的上腾娱乐总经理陈耀川独家接受了新闻晚报记者的电话访问,对张杰律师混淆视听表示不满,并坚持了上腾的立场。
公司合法性遭曲解
上腾娱乐没有与艺人签约的资格?陈耀川表示:“如是这样,这几年的我型我秀又怎能举办?”他向记者指出了一个认识上的偏差:上腾具有的经营许可证,职能范围包括了艺人培训、艺人经纪等,而张杰律师提出的所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举办大型演出活动的证书,也就是诸如演唱会、商业演出等活动的资格,因为上腾娱乐是隶属于上海文广传媒集团下的子公司,所有的大型演出活动都通过上海文广来承办,并不需要上腾来完成。陈耀川认为张杰的律师用没有演出许可证这一点作为证据,实际上是混淆了视听,曲解了上腾娱乐的公司职能,并不能站住脚跟。
索赔60万有根据
在上腾与张杰走上法庭之前,公司曾表示付不付违约金并不重要。所以当原告上腾提出向张杰索赔60万元人民币时,不少人认为上腾出尔反尔。对此,陈耀川表示一直以来都不希望这件事变得剑拔弩张,在张杰参加快男的时候,上腾曾经一次次发函到湖南,希望其终止违约行为,但张杰都视若无睹,还频频在公众面前诋毁曾经培养他的经纪公司,走上法庭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至于60万元的索赔金,陈耀川告诉记者,上腾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为了证实张杰违约的事实,诉求公司合约的合理性。但法院提出为了证明其要求合法合理,必须出示相关的损失证明,这才让律师通过合理计算得到60万的赔偿数字。
很多张杰的粉丝认为60万的赔偿金太高,但公司方面认为这个数字是合理的。赔偿金由三部分组成,型秀比赛制作费的20%这一比例是律师参考其他案例得出的折中数字,并非漫天要价;5万多元的预支生活费是几年下来积累的,而预支生活费的做法很多经纪公司也都会采用;至于唱片的亏损费用,张杰的两张唱片制作成本都在100万人民币以上,而2005年,一张唱片的准确销售额是30多万元,并非是一些媒体所说的50万张,因此两张唱片计算下来,上腾的亏损额的确超过了100万人民币。
陈耀川说:“无论是唱片的亏损,还是预支的生活费,如果公司和艺人还有合同关系,公司愿意替艺人承受亏损和损失,但一旦合约结束,就意味着这些损失公司永远没有回收的可能,所以提出的赔偿都是合理的,你怎么就能说,艺人在亏损方面完全没有责任的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