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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解密“陪酒”经历 杨钰莹演完直接回房
2007年06月28日 13:08青年周末  【

11位女星支招儿“陪吃陪喝”

李慧珍(歌手):看不同的情况安排,别把陪酒想歪了

每个主办方想法都不一样,有些和主办方关系特好的,那去就去了。但是这种性质的陪酒和大家想象中的陪酒根本是两码事,大家把这个想的太肮脏了,你说如果涉及到像陪酒小姐一样陪,那是不可能的。

吃饭、喝酒是中国人的“面子”问题,俗话说“人情大过天”,我们经常演出会碰到这种事情,不过还真没碰到过强制性的陪酒。看不同的情况安排,如果我感觉身体不舒服,就会跟主办方说清楚;如果说市领导都出现了,那我们就下去一趟。如果着急赶飞机,就说明一下情况,坐10分钟马上走。

李霞(主持人):沟通好的话,不会闹这么僵

通常在这种活动完了之后有一个庆功宴,如果正好我也没吃,而且很饿当然就会去吃,反正也要吃饭的。如果真的是很累,不想吃东西就不去。反正我没碰到因为不去吃饭,跟主办方闹这么僵的情况,如果跟别人说清楚,沟通好的情况下,他们不会为难吧。

陈红(歌手):我经常会不吃饭,也会吃饭

我觉得这件事可能对,也可能不对。但是请李湘吃饭也正常吧?也不太正常吧?我不懂,我也不太知道呵呵。因为我经常会不吃饭,也会吃饭,要根据每个人当时的情况、状况、内容来决定一件事,不能断言地说这个饭应该吃或者应该不吃。但是告诉当地出租车司机拒载可能就不太好了。因为吃不吃饭都是每个人自由的选择。正常的礼仪如果有可能去做还是可以去做,但是都没有必要变成现在这种极端的结果。

胡可(演员、主持人):这样做有损当地企业形象

我好像还没遇见过。有时候也难免吧,大家对明星的热情太高涨了,但是突然遭到拒绝,也能理解。我觉得没有必要搞的这么僵化,对大家都没有什么益处,另外我觉得这样做只能是有损你当地企业的一个形象,挺没意思的。她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如果大家谈的来,肯一起吃饭,那都是私人之间的事情,没有理由强迫人家必须陪你吃饭喝酒,这就不太合适了,还让出租车司机拒载?这有点太夸张了!

孙宁(演员):以和为贵

但是我不知道这是真实的吗?首先我不是当事人,我并不确定自己从头到尾了解这件事的具体情况。如果真有这种事情呢,我倒是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碰到过,我也没有听说过,我的观念是不管出门做什么,尽量大家都是以和为贵,尽量不要有一个矛盾激化它,如果避免不了已经发生的话,大家也尽量说清楚,别有什么误会。作为艺人来讲,自己要谨慎。作为主办方,其实事情都可以好商量,没有必要那么极端。喝酒陪酒也是自愿才好。

李琳(演员):有时候也遇见过这种事

有的时候我们在外面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吧。如果是出于礼节,看能去就会去吃,但是如果对方是有过分的要求,你自己感觉到不舒服,那就拒绝,没什么问题。

邵雨涵(歌手):主办方送当地特产

我还没遇见这种事情,因为好的助理会跟对方协调好,正常的、不是很累的情况下还是会一起吃个饭,但是我们碰到的一些主办方态度都非常好,然后经常送我们到机场,还会送一些当地的特产,我觉得还是沟通上出现了问题吧。

彭丹(演员):我遇见的企业家挺通情达理

我觉得这种做法当然是不好的,第一次听说这种做法。如果发生了这种事情,每个人都会害怕的,都会去报警的。如果有吃饭的话,都是我们剧组或者一大帮演员在一起。如果大家都去的话,我就可能去,如果单独一个人演出,我想我就不会去了,因为并不熟。在我的经历中,我遇到的企业家还都挺好的,挺通情达理的,没说非要去不可。

杨童舒(演员):他们挺尊重我想法的

我没有遇见过这种事,我很难遇见这种事,我觉得我这人性格可能不是遇见这种事的人吧。一般来说,我觉得他们好像还挺尊重我的想法的,如果我不想去也就算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吧,这种事太难说了。

张恒(演员):跟经纪人或助理一起吃

应该看情况而定,因为可能有别的事情就去不了呀,这个很正常。我应该都是朋友,才一起去,一个人肯定不会去的。肯定会跟着经纪人或者助理一起去。

徐滔(主持人):台里规定不能参加商业活动

我们台里规定不能有这种活动,所以在我身上肯定发生不了,我认识的北京台和中央台主持人也因为台里要求严格,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但李湘不一样,她既不是北京台的主持人,也不是湖南台的,她有自己的运作的公司,所以参加这种活动她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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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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