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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笔畅《浏阳河》涉嫌侵权 原作者称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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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笔畅单曲封面
上周,周笔畅新专辑主打歌《浏阳河2008》全球首播,市场反馈相当好,但在这首歌推出后几天,《浏阳河》的原词曲作者徐叔华、唐碧光致电媒体,表示这首新版《浏阳河》的歌词质量太差,不知所云,并声称可能将起诉《浏阳河2008》的主唱周笔畅等人,及周笔畅所属的北京乐林唱片公司侵权。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乐林文化老板余秉瀚,他对此事不愿多作回应,表示现在已交由律师处理,但对于歌词方面的批评,他则表示老一辈艺术家可能对现在的流行文化不太理解,这也很正常。
原作者态度:单曲上市前通过法律制止
原词曲作者徐叔华、唐碧光现在已约定,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我们不同意李卓雄、朱敬然(署名为《浏阳河2008》的词曲作者)改编由我和唐碧光作词做曲的《浏阳河》。”
而且,两人已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有关人员明确表明:“周笔畅、李谷一、李卓雄、朱敬然四位同志,请不要再用原《浏阳河》的那几句唱词;已经录制好的《浏阳河2008》请不要投放市场。”
目前,徐叔华、唐碧光正收集侵权证据,“有可能在《浏阳河2008》单曲上市前通过法律制止侵权行为。”
新版公司态度:老一辈不理解,也很正常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乐林文化老板余秉瀚,他对此事不愿多作回应,表示现在已交由律师处理,一切等待律师的回复再作定论,但他也表示,对于歌词的理解是比较抽象的,每个年代都有当时流行的创作方式和主题,两位原词曲作者作为老一辈的艺术家,他们可能对现在的流行文化不太理解,这很正常。至于这首单曲还会不会继续打榜,余老板表示一切由律师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