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斯坦利-克雷默
出品:美国
年份:1961
关键词:公平 正义 法律 伦理
#一句话影评#:个人的价值,正是国家的基本价值。
文/兰波
本片根据纽伦堡第三轮审判改编而成,高度还原了历史真实。
电影主要展现了针对纳粹德国司法官员的审判,而非战犯。
控方检察官劳森上校指控三名前德国法官,称他们是纳粹机器迫害无辜的帮凶。
二战后,西方大规模展开对大战肇因和其思想起源进行全方位的反思,美国不仅用“马歇尔计划”援助了战后摇摇欲坠的欧洲经济,更竭力为欧洲和解和复兴奠定法理和伦理基础,为了避免类似一战后欧洲重蹈战争和复仇的覆辙及魏玛共和国崩溃的教训,哪怕全世界饱受法西斯和纳粹蹂躏的国家复仇之声风云卷涌,但美国坚持提倡遵守法律原则,捍卫正义和法制的底线,对二战战犯和种族大屠杀的凶手进行公正审判,而纽伦堡审判正是其计划的关键一节,也是体现美国内在价值观的一次绝佳机会。
本片根据纽伦堡第三轮审判(对德国法官和司法官员的审判)改编而成,高度还原了当时这段历史。该案担任主审判长的原型是美国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法官詹姆斯-布兰德,影片中为著名演员斯宾塞-屈塞(Spencer Tracy)饰演的海伍德主审法官,他以此片获得了次年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而本片编剧阿比-曼(Abby Mann)则以此片获得奥斯卡最佳编剧奖。
电影围绕同盟国如何审判对战争并不负直接责任的法官的司法过程和法庭外调查展开,通过战争期间德国境内的一个绯闻死刑案、一个智障犹太人绝育案,和罪孽深重的达豪集中营案(三案判决都是按照纳粹德国《种族净化法》实施的),双方展开了一轮轮精彩绝伦的庭辩,同盟国的控方检察官劳森上校指控站在被审席上的三名前德国法官是纳粹机器迫害无辜的帮凶,既然第三帝国是邪恶政权,那么这个机器的每一个部分都要对犯下的罪行负责,他要将三人都定罪。但最终,海伍德法官却主张其中两个被告无罪,原因是他们只是迫于纳粹压力的技术性官僚,自然地选择了服从政治,但看上去最为无辜的前德国司法精英欧内斯特-姜宁却被指定为有罪,Why?
影片最精彩纷呈和了不起的地方就是对这段庭辩的展现和剖析,普通观众看到此处时,也是饱含这种疑问,欧内斯特-姜宁法官的法律素养可说高高在上,是整个德国司法体系的核心人物,更是被告方辩护律师拉尔夫的偶像,连代表德国上流社会的军官遗孀,俏丽高雅的贝托太太都为姜宁辩护:“姜宁法官举止绅士、高贵,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这样一个正派的人,怎么会犯错呢?”
加上拉尔夫为姜宁法官所做的辩词几乎无懈可击,其演雄辩姿态几乎征服了整个法庭内外,他除了称姜宁为纳粹压迫,理应无罪,还趁机代表德国人民指责美国军火商、签订《苏德友好条约》并参与瓜分波兰的苏联、与希特勒签订宗教协定的罗马教廷、曾在绥靖演讲中称道希特勒的英国首相等都应当承担战争责任,可以说,拉尔夫的态度也是代表战后广大的德国民众普遍情绪和心理:“你们有什么资格指责我们?不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么?”就在大家面面相觑,劳森上校也哑口无言时,海伍德却于此际抛出了核心理念,也是致命一击:“被告的行为违反文明社会的共同原则。国家不是石头,而是人的延伸,正义、真理、个人的价值,是国家的基本价值。”
这段话从根本上厘清了不同法律体系的伦理判断——法律是为谁服务的?是为国家和政党,还是为了个人?姜宁提倡的司法理念和遵循的伦理准则是以国家和政体为本位,为了达到所谓的国家共同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基本权利,诸如生命、健康等,个人在这样的视野中是缺位的;这种伦理体系也让希特勒搞出了《我的奋斗》,相应制定了种族进化和种族灭绝的政策,才有了剥夺所谓劣等民族生育权的法律。个人缺席,让位于政体,这不仅是耶林的伦理选择,也是所有曾拥护过纳粹的伦理选择,但这却是跟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一直提倡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相冲突的。
海伍德法官对姜宁有罪的判决代表着纽伦堡审判的终极意义:对法律进行判断的标准必然是伦理的、超出法律之外的,它决定着法律的核心,并永远适用于人类的社会发展。
德国前司法部长姜宁法官素养高深、风度翩翩,看上去极为无辜,但却被判有罪。
玛琳-黛德丽饰演俏丽高雅的贝托太太,她坚持认为姜宁法官是清白的。
最后,海伍德主审法官征服了姜宁本人,斯宾塞-屈塞也凭借卓越表演拿下奥斯卡影帝。
背景知识:纽伦堡审判
“纽伦堡审判”(1945.8-1949)是二战结束后依据苏、英、法、美签订的《关于控告及惩处欧洲轴心国家首要战犯协定》(伦敦宪章),在德国纽伦堡成立的由四国法官组成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进行的审判。
二战临近结束时,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引起激烈争论。苏联人认为,所有穿过纳粹制服的德国人都应该枪毙,至少应该让他们到西伯利亚服苦役。至于党卫军,也许活埋是个更好的方式。甚至连法治传统悠久的英国也建议把纳粹主要战犯不经审判就处死,甚至包括丘吉尔都认为,这些人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就给自己签发了有罪判决书并送达了死刑执行令。
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H-杰克逊尖锐地指出:“如果你们认为在战胜者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的话,那么,法庭和审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人们将对法律丧失信仰和尊重,因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让人服罪。”他最终让战后忧心忡忡的西方认识到再也没有什么比审判,比法庭证据展示、法庭辩论和判决更能挖掘历史真相和展现正义和公理了。他的提议打动了所有参与国家,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也随之诞生
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轮审判在柏林举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国纽伦堡城。经过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23名被同盟国认定为“主要战争犯”中的21人被推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其中包括前纳粹元帅赫尔曼-戈林、希特勒副手鲁道夫-赫斯、希特勒的秘书马丁-波曼及纳粹外长里宾特洛甫。此后由美国国内文职法官对不同级别的德国战犯相继进行了多达十二轮、历时三年的审判,也即广义上的“纽伦堡大审判”。
纽伦堡审判使德国认识到其对世界造成罪孽,也是同纳粹的过去划清界线的开始,德意志民族从此开始了对历史的反省,这也是后来欧洲和国际秩序得到基本维护的根底。纽伦堡审判是国际关系法上的一个里程碑,它为当代世界留下了一套处理战争问题的行为准则,其影响延续至今。
微博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