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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唯火烧报社门前汽车 警方认定其涉嫌放火
2006年12月15日 14:54新京报

昨天,报社门前路边,窦唯点燃了一辆汽车

事发后,窦唯被带上警车

窦唯(中)点燃汽车后,被赶来的民警带走

2006年5月10日,音乐人窦唯来到新京报社,称要就相关报道与报社交涉,并要求与采写记者见面。期间,窦唯“情绪激动,有过激行为”,砸坏电视、电脑等报社办公物品,干扰了报社的正常工作。下午18时许,窦唯用自带的汽油点燃报社门前一辆汽车。火被扑灭后,窦唯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带走。

目前此案正在审查中,警方已初步认定窦唯的行为涉嫌放火。

2006年5月11日下午,新京报娱乐新闻主编办公室内,电脑桌的键盘托只剩下一半,窗台上散落着玻璃碎片,电视外壳有摔砸痕迹。

“窦唯情绪激动,有过激行为。”负责接待窦唯的娱乐新闻部负责人表示。5月11日10时许,他接到报社法务人员电话,称窦唯对新京报关于他本人的报道有异议,坚持要见采写该报道的记者。该负责人遂安排工作人员将窦唯请进办公室沟通此事。窦唯进门时手拿装着水的纸杯,该负责人还没来得及与其打招呼,窦唯就将一杯水泼到他的脸上。这位负责人此前未与窦唯见过面,出于对窦唯的尊重,他还是请窦唯坐下谈。

针对窦唯对相关报道提出的意见,报社有关负责人告诉窦唯,如果有异议,报社一定会调查,并将结果尽快通知他。据了解,窦唯当时情绪激动,突然起身用影碟机将身后玻璃砸碎,并将旁边电脑桌的键盘托砸碎,其手部也被划伤。报社工作人员急忙叫来保安劝阻窦唯,并为其拿来水和创可贴。

11时30分许,窦唯又将主编室内的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

出于对窦唯的尊重报社并未报警,后电话联系上窦唯的一位朋友,希望他来劝说窦唯。下午15时许,窦唯在两朋友的陪同下离开报社。

下午16时50分,身穿藏蓝色中式开襟衫,戴着黑框眼镜的窦唯再次独自出现在新京报门口,肩背一个黑包。

下午17时50分许,窦唯来到报社门前一辆银灰色轿车前,从背包中拿出个矿泉水瓶,将瓶内的淡黄色透明液体从车头均匀洒到车尾,随后将烟头弹向轿车但未着火,后又掏出打火机将汽车点燃。

报社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指挥保安救火,并同时报警。

警方赶到后,窦唯告诉民警:“车是我点的”。车主告诉民警,他是新京报员工,与窦唯没有任何关系。随后,民警将窦唯带走调查。

针对窦唯对相关报道提出的异议,新京报立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经过反复核实,窦唯提出异议的两篇稿件,均是报社记者在对窦唯本人、杨婷、马葭等当事人的采访基础上进行的报道。报社称,报道在主体事实上是准确的,用词上是严谨的,用意是善良的,不存在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报社将等待调查的结果。报社称,对其造成的干扰和财物损失,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月11日晚23时,警方已初步认定窦唯的行为涉嫌放火。

警方消息称,5月11日18时许,宣武分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永安路一报社门前,有人放火燃烧汽车。接警后,天桥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时,火势已被扑灭。民警随后将放火嫌疑人带到天桥派出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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