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发布会现场实录
德云社律师:我们需要再三强调的是当事人李国勇(李鹤彪的本名)不是郭德纲先生的家人,希望媒体客观报道,有关媒体在采访事件时从未向李国勇本人核实过对方是否是对方的家人。
德云社律师:他(周广甫)在发布会上的呕吐的这个表现和状态我认为呢,比较可疑。另外,周广甫先生在说明会上多次称李鹤彪辱骂北京电视台、辱骂北京电视台的相关频道栏目。我想各位记者朋友都已经得到了相关的视频内容,这个媒体朋友可以进一步的核实。还有一点,在电视台的报道当中最后有一段内容称是“郭德纲的家人用车拦住警车阻止记者离开”,我们需要澄清的是,阻止周广甫和警车离开的这个人既不是郭德纲先生的家人也不是郭德纲先生的徒弟,与郭德纲先生没有任何关系。整个从第一次的采访到最后一次的采访,我们认为他们始终未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和询问,对身份的判断完全是出于主观的臆断与推测,与事实完全不符。最后我有几个问题希望各位媒体共同探讨:关于关于公众的知情权以及公民的隐私权的界限在哪里?关于记者采访权利与公民的隐私权的界限在哪里?名人是否该为其身边所有人的行为买单?在事件中,是阻止强行拍摄有过激举动该受到谴责还是强行进行私人住宅强行拍摄该受到谴责?。对此次事件中,有关媒体的不实部分的报道我们也保留相关诉讼法律的权利。
王海与播报主编就五万赔偿费的对话——
王海:我下午两点到的每日文娱播报的小会议室,不管怎么样,要有一个态度,我当时也看到周广甫神情恍惚,有呕吐的现象。在律师等人都还未到场的时候,我以单位领导的身份做了道歉,即使当事人说我不诚恳或者怎么样,因为对诚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至少我做了。然后我们再在一起商讨具体的解决事情。当时的领导说了要求。第一个就是要求李国勇公开道歉,我觉得能做得到,而且我也已经做到了;第二个就是索赔,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等相应的赔偿,对方沟通说是五万,我想要构架的构成,对方说给不了,我只是觉得你们动手打人了,五万就是才能有一个相应的心理平衡。
每日文娱播报主编:周广甫的状态律师觉得可疑,这点是我不能接受的,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他的医疗鉴定在那里摆着的。然后关于所谓的赔偿,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能给你一个具体的费用?因为他现在才跟着警察去做鉴定,这些费用都是将来的治疗费用,所以我没办法说具体是多少。等将来的具体费用出来之后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具体的费用,ok?
王海:你听我把话说完好吧。五万这个事情是有的,是吧。我说我要跟当事人去沟通,看当事人有没有这个赔付能力,我要沟通。打完电话之后呢,我说我现在还做不了赔偿的这个主。当时呢,当事人有一个表示就是:如果答应了,这个事儿可以以大化小,以小化了。
每日文娱播报主编:请问您是和谁沟通的这件事儿?
王海:你可以否认,但是我只是当时的事实的描述。因为你们可以有一些职业的手段,是拍啊是录啊,通过人允许也好不通过人允许也好,我没有那些手段,我就是跟人聊天啊,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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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昊 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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