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4年4月15日,琼瑶发微博公开信,控诉于正的《宫3》抄袭其作品《梅花烙》,请求广电总局停播该剧。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12月25日,琼瑶胜诉,于正要判罚款500万并消除影响。
2015-12-18
12月25日,北京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出品方立即停播《宫锁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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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声明称——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于正非法改编剧本 侵犯琼瑶摄制权12-25
05-27
4月15日,琼瑶发布公开信,指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多出证据,索赔1000万,同时要求停止于正新剧播出。
[公开信]琼瑶:心如刀绞 已经病倒 | 证据:3主角设定相似04-15
对于琼瑶控诉,于正发表长信回应,依旧否认《宫3》抄袭,并称其借用的是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
[回应]于正称琼瑶公司看过剧本 回应:阿姨没看04-15
琼瑶发声后,过半网友加入反于正行列,但更具杀伤力的指责还来自于业内编剧的集体发声讨伐。有网友形容为“于正有难,八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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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从5月立案到宣判的8个月时间里,琼
12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出品单位立即停止发行传播《宫锁连城》。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
12月25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出品单位立即停止发行传播《宫锁连城》。胜诉之后,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
据编剧王海林透露,庭审现场,法院认为被告于正作品情节安排、推演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被告属于非法改编,侵犯了原告琼瑶的摄制权。出品单位也有共同过错。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对此,于正工作室发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声明如下: 2014年12月25日,北京
24日,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以琼瑶名义发表微博表示将于次日同步开放评论,并请关心此案的朋友一起面对审判结果。煎熬我八个月的官司,明天就要宣判了,希望关心此案件的朋友,明天下午两点持续关注北京三中院官博,我们花雾微博也会开放评论版,让我们一起来面对大众关切的答案。
今天下午北京三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25日下午14时公开庭宣判。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将暂告一段落。 今年上半年,电视剧《宫锁连城》
今天(12月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公开开庭审理琼瑶告于正及4家传媒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他回答,承诺反悔诅咒的都是于正,而他本人是余征。”“所以以后骂他的时候叫他余征,而不是于正”(实习生江轩/文)
今日上午,琼瑶起诉于正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余征代理人发表答辩意见,表示:“琼瑶所指控侵权的‘桥段’及‘桥段组合’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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