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福尔摩斯》于25日正式在内地上映(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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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才俊盖-里奇拍摄《福尔摩斯》的消息一出,迎来了无数影迷的关注与期待。事实证明,这确实是部实足的重磅电影。詹姆斯-卡梅隆的科幻大作《阿凡达》上映最初,唯有《福尔摩斯》这部影片可以与之抗衡,《福尔摩斯》甚至一度在圣诞节当日票房超越了《阿凡达》。然而,巨额票房并不代表这部影片的艺术成就。笔者看来,这是一部被拜金主义者操弄,充满铜臭的电影。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个洞察力敏锐的探案狂,他不拘小节,对工作专注执着,还有着令人着迷的另类小资情调。然而,盖-里奇的电影版里,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的福尔摩斯却是个邋遢的宅男。这个宅男时常跟“闺密”华生因生活习惯问题争吵。此外,片中还多次提到福尔摩斯有神机妙算的超能力。这种超能力不单可以助他破案,还能让他跟人斗殴时占到便宜。片中福尔摩斯不再是个行事古怪的中年智者,倒像是精力过剩的卓别林。至于油头粉面的华生,则更像个不得不靠赌博谋生的潦倒庸医,寒酸到连娶媳妇儿的钱都要跟福尔摩斯去借。
大银幕上,这对神经病和事儿妈组成的警探双人组商业得彻头彻尾,早已丧失了小说的经典神韵。《福尔摩斯》电影版跟《贝弗利山警探》、《致命武器》和《尖峰时刻》等现代警匪喜剧有一拼,不同的只是前者扯了一张经典小说的大旗。这种为商业利益而做的整形手术显然是对柯南-道尔笔下人物的极端亵渎。柯南-道尔的小说往往采用两条不同时间的平行线索进行交叉,可这种文学性较强的叙事方式注定无法在商业片中运用。电影版《福尔摩斯》为增强紧张气氛,不再让福尔摩斯以嗅觉敏锐的“狼狗”形象示人。相反,眼花缭乱的案件奔着男主人公铺面而来,杂而不精是显然易见的下场。商业套路下的电影虽然场面壮观,剪辑手法新颖,可看上去让人感觉缺乏一种陈酿的气质。坦白讲,观看该片的过程更像是在喝一瓶用好酒勾兑出来的豪华礼盒威士忌。
归根结底,这是部拜金主义的产物,是垂直堕落的样本。但这也怪不得盖-里奇和这部电影的一干制片人。因为这毕竟是个充满铜臭的世界。就连原著作者柯南-道尔也未能免俗。1893年,柯南-道尔陪妻子疗养时草草写了《最后一案》,让福尔摩斯莫名其妙地与敌同归于尽。十年后,在公众压力和出版商的巨额稿酬诱惑下,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死而复生”,只可惜归来后的福尔摩斯解决的多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完全看不出那是出自写出过《四签名》和《红发会》等经典著作的作者之手。(文:电影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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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电影发狂 编辑:房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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