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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正式提出上诉 李某某案二审或于本月开庭

2013年10月10日 10:36
来源:东南快报

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宣判,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十年。法律规定在接到判决书的十天内为上诉期。昨天,记者收到最新消息,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这一消息得到了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的证实。

与此同时,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发声明辞去辩护律师职务,并表示一审之旅“头上有血,心中有痛”,也希望梦鸽不要让他继续担任上诉审律师。

此前,梦鸽法律顾问兰和就表示,李家坚决不同意“被判十年”的结果,会要求上诉。那么如今上诉要求还是无罪辩护吗?上诉会提出新的证据吗?李某某的下一位辩护律师是谁?记者致电梦鸽法律顾问兰和,截至发稿时,他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据了解,梦鸽提出上诉后,该案二审将于一个月内开庭。这样算来,该案二审很可能会于本月底开庭。根据相关法律,受理上诉的法院将会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李某某提起上诉不会加重他的刑罚。此外,中国是两审终结制,当事人只能上诉一次。

对于李某某上诉前景,受害人杨女士律师田参军表示,李家的上诉不会有新的关键性证据。而曾和梦鸽打嘴仗的同犯律师李在珂透露,魏家兄弟接受一审结果,不上诉。李在珂意味深长地说:“我祝福李家的上诉成功,他成功了我们也跟着沾光。”

法律小贴士

上诉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李家上诉时应该向法庭说明以下全部或一项理由:

1.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或认定错误;2.法律适用不当或错误;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上诉不一定要提出新的证据。如果有新证据,法院会选择开庭审理,如果没有,法院只会书面审理。此外,中国是两审终结制,当事人只能上诉一次。

各方回应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

“暂时没接到通知,我过几天会去法院看看情况。根据我的了解,李某某家不会再有什么新的关键性证据了。一审之后,李家也没有跟杨女士联系或其他表示。杨女士还在休养之中。”

同案犯律师李在珂:

“魏氏兄弟这边案子算是已经了结了,我们已经决定不提出上诉了。我祝福李家的上诉成功,他成功了,我们也跟着沾光。”

深度

主辩律师“心痛”请辞

解读:陈枢“感觉不会再爱”

10月9日早上6时许,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辩护律师在新浪微博发出声明。李某某的主辩律师陈枢表示,履行合约已到期,称“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并称在履行合约的这四个月里“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昨天下午,有记者联系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资深刑辩律师易胜华,以及长期跟踪解读李某某案的知名律师戚连峰对陈枢律师的声明进行解读。

陈枢律师声明与第三方律师解读如下:

一、九月二十六日海淀法院对本案下达一审判决,第二天我即向委托人提出:由于双方签订的一审委托律师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决下达日为止,为受托律师履行完毕,因此我已履行完该委托律师合同。而且希望对方不要把我作为上诉审律师的考虑人选。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早就扛不住了,好容易熬到判决下来,总算脱离苦海,再也不干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二、认为自己勤勉尽责,以自己并非聪慧的心智努力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的所有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律师辩护绝不能没有诉讼策略的考虑和诉讼利益的权衡。但是律师最终追求的,不是短时间内和办案机关的意见吻合,而应该是事实和真相。因为事实和真相不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条件与前提,也是当事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最大合法权益。

易胜华律师解读:“1.我已经尽力了;2.判决结果不理想,不代表我的能力有问题;3.我认为无罪辩护的策略是正确的。”

戚连峰律师解读:“不是由公权力一锤定音就能解决本案所有的是非曲直。真正疑难复杂,甚至蹊跷的案件,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情况的发展。”陈枢律师这样讲,表明他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认定事实错误,认为事实的真实情况并没有查清楚。

一审备忘

北京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李某某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三、我本来应该更多地在湖边休闲垂钓,一不留神参加了这个看似普通实际极不普通的案件。结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涡,导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地因应自身。虽然新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不仅有义务维护本案中委托人的“诉讼权利”,还有义务维护委托人有关本案的“其他合法权益”。但是本案辩护从庭上发展到庭外,辩论的对象从公诉人而到其他辩护人,从很多媒体而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从公权力而到普通网民,这既出乎我的预料,也绝不是我所乐见的。趋势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一旦形成,绝非一人或数人所能左右或扭转。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这么一大把年纪,介入本案,非为名利,而是歪打误撞。案件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我无力回天,而且遍体鳞伤。”

戚连峰律师解读:“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势,也不能妥善地因应自身”,这句话表明他觉得这个案子错综复杂,他很难把握整个案件的局势。从公布出来的信息来看,这个案子确实有复杂之处,任何一位律师承办这件案子都会有很大的压力。

陈枢律师讲到他在这个案子中辩论的对象很多。客观来看确实如此,公众很关注这个案子,被告的辩护人之间对案件有不同的观点。所以陈枢律师担任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也不得不应对方方面面的问题,包括法庭上的和法庭外的,这也恰恰说明案件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律师有压力也是很正常的。

“努力履约四个月,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可见陈枢律师接了这个案子之后承受了很大压力,心中还有很多委屈,甚至感到自己受到伤害。

四、鉴于我已经不再承办本案,因此“十一”前我已经删除了我新浪微博中有关本案的一切评论和意见,今后也不再回复媒体或网友有关本案的任何咨询。

易胜华律师解读:“从现在开始,我要与本案做切割,回归平静的生活。别再烦我。”

五、并非我参与的刑事案件都和办案机关意见相左。今年七月,历经两年的坚持,辽宁某市法院接受了我的意见,否定了某市公安局局长被控的十几项贪污事实,取消了所判的贪污罪全部十年刑期,从而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易胜华律师解读:“这个案子虽然结果不理想,不代表我的能力不行,我还是办过漂亮案子的。我们京联律师所虽然不大,但是有法学教授和一些资深律师,欢迎社会各界咨询法律和恰谈律师业务。”

易胜华律师解读:“我所在的律所还是不错的,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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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琳zl] 标签:提出上诉 判处被告人 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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