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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预约生死,是怕晚辈顶不住舆论压力


来源:凤凰网娱乐

琼瑶在脸书发布给儿子儿媳的公开信,定下铁律,1.不论我生了什麽重病,不动大手术,让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2. 不把我送进“加

琼瑶

琼瑶在脸书发布给儿子儿媳的公开信,定下铁律,1.不论我生了什麽重病,不动大手术,让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照我的叮嘱去做!2. 不把我送进“加护病房”。3.不论什麽情况下,绝对不能插“鼻胃管”!因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于也失去吃的快乐,我不要那样活着!4.同上一条,不论什麽情况,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种维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种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5.我已经注记过,最后的“急救措施”,气切、电击、叶克膜……这些,全部不要!帮助我没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计让我痛苦的活着,意义重大!千万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给困惑住!万一到时候,你们后悔了,不舍得我离开,“联合医生来凌迟我”,怎麽办?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都是见证,你们不论多麽不舍,不论面对什麽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那样,你们才是“大不孝”!

琼瑶的儿媳妇接受媒体问询,琼瑶现在身体很好,一天走一万步,在筹备新作品,她突然写公开信谈论生死,也不是心血来潮,是由来已久的思索,这样公之于众,就是担心将来告别的那一天到来,晚辈做决定的时候为难,不抢救一代言情教母,要面对的舆论压力可想而知。

《选择与尊严》网站的创建者罗点点谈到陈毅和巴金的离世,说过:“中国人往往附属于一个家族,单位,传统,政治,文化,集体意志高于个人意志,以致于对一个人表达尊重的方式,往往是剥夺了这个人选择死亡的权利。而真正的尊严是一个人的自我意志优先,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一个社会身份,不管他是否是德高望重。”尊重一个人的生和死的抉择,是最大的尊重,尤其当病人已经不能为自己做抉择的时候,能不能按照他健康时候立下的愿望,或者从爱出发,替亲人做出抉择,都是两难的事情,身边有朋友经历亲人离世的惨痛,讲述最后关头的迷乱和选择,我特别理解他们的无措,这个选择,咫尺天涯,阴阳两界,太沉重了,所以琼瑶写这篇长文,就是放心不下晚辈能不能持有他们的承诺。

看过一期柴静做的节目,就是围绕选择与尊严谈生命质量的,陈毅元帅的儿子陈小鲁说,他加入提倡尊严死亡的“选择与尊严”团队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当年没有能替父亲做出一个解脱痛苦的选择的愧疚。他说那时他父亲,已经是基本上没有知觉。气管切开,不能讲话,身上都是管子,那我看得非常难受。躺在这个地方,人已经不成形了。就是靠呼吸机、靠输液、靠打强心针在维持。这样延续下来的生命的结果是什么呢?本人痛苦,大家痛苦,也是国家资源的浪费。当时他问医生“能不能不抢救?”当时医生讲了两句话,“第一,你说了算吗?你虽然是他的家属,但是作为你父亲这样一人,抢救不抢救是你说了算吗?第二个就是我们敢吗?”

巴金先生最后的六年时光都在医院度过,有严重的抑郁症和帕金森症,后来只能够靠喂食管和呼吸机维持生命。周围的人对他说,每一个爱他的人都希望他活。巴金先生多次提出想要安乐死,但还是强打精神,说再痛苦也要配合治疗。还不只一次地说过:我是为你们而活。2005年10月17日,巴金先生心跳变慢医生判定他已经进入弥留,这次巴老的家属坚决要求放弃抢救,最终得到了同意。

他们都是因为伟大,人们而不忍放他们走,受了大罪的人。

话题虽然沉重,但是谁都不能回避。尽管生命向死而生,但忌讳死亡的文化让我们的死亡教育非常从众,好像活得时间长,就是唯一标准。白岩松写过写过一篇文章《中国从来没有真正的死亡教育》,他说,死亡是一个必然会达到的终点。至于是76岁到来,86岁到来,还是96岁到来,需要科学进步,但是它终究会到来。宋美龄过了一百岁的时候,在美国曾经发过这样的感慨:上帝为什么对我如此糟糕,还让我继续活下去,我已经没有认识的人了。

多年前追了十来季看《实习医生格蕾》,知道了一个词,叫不抢救协议,有一集有个病人需要做有风险很大的脑瘤手术,她不希望自己在手术失败以后,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因此签了放弃抢救协议,希望自己如果不能够再醒来,如若不能够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她宁愿选择死。然而,再最后的关头,她即将离去的时候,医生还是违背她的意愿拼救她回来,无论她是不是变成一个植物人。医生的天职就是救人,把人拉倒生死线生的这一边来,你让医生看着患者不治身亡,他也很痛苦的。这一集当年在《实习医生格蕾》吧中,讨论得很热烈,也很中国特色,有的留言说,医生不会让你死的,你活着就是钱。有个留言想必是医生,他说,别说放弃抢救了,就算我们尽力去救,病人因病情过重离去,我们还是要备受责备,有些家属会请来医闹,践踏我们的职业尊严。感觉这些留言,都是活人在较量,完全没有考虑到生命无望的病人的痛苦和煎熬。

依稀记得2005年有个新闻,一个母亲和医院签了放弃生命支持协议,放弃对一个卧床20几年,已成植物人,生命危殆的儿子的抢救和治疗。这个母亲持了20年,她实在给儿子翻不动身了,母子连心,即便不会说话了,她应该也知道儿子的心愿。很多人同情这个母亲,也有人质疑,在法律上,母亲无权签订这个协议,谁都无权替他人决定生死。如果拔掉周身维持低下生命质量的管子等于犯法的话,那么像琼瑶那样,未雨绸缪,在生命安好的时候,立下有法律依据的嘱托,预约自己直截了当干脆利索告别这个世界的方式,就相当勇敢和必要。

(作者/黄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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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丹莹 PK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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