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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案律师曝光判决书 司法局:已通报管理部门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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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昨天本报刊发了《李某某案判决书被公布上网》一文。同一天,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李某某案被告王某的律师周翠丽再次行动,将二审判决书及她作为王某代理人的辩护观点,也同时发布在其个人微博上。

本报讯(记者 刘晓玲)昨天本报刊发了《李某某案判决书被公布上网》一文。同一天,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李某某案被告王某的律师周翠丽再次行动,将二审判决书及她作为王某代理人的辩护观点,也同时发布在其个人微博上。

这使得二审结束后已经淡出人们视线的李案,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有关部门尚未接到李案中任何一名罪犯的申诉。

23日夜里11点27分,周翠丽发表了《二审判决书一》的微博,里面附带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3)一中少刑终字第4365号》的8页影印件,昨天零点和零点04分又陆续发布了该裁定书余下部分的影印件,昨天上午8点35分发布了《辩护观点(1)》。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从昨天8点35分周翠丽律师微博上发布的《辩护观点(1)》的长微博之后,至下午4点,这条微博的评论已达1320条,周律师的粉丝也从原来的3000多个,涨到了4330多个。

评论争论激烈,支持的网友认为,不公开审理是不公开当事人身份和容貌信息,但并不是掩盖事实真相,真相必须公开才会有公平公正。所以,他们认为周翠丽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反对的网友认为,周律师晒出判决书全文,等于在网上公开作案细节,已对受害人造成新的伤害。更有网友认为,周翠丽的行为没有职业道德,甚至有网友认为周律师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并建议警方对周翠丽进行抓捕。

对于这两天周翠丽的行为,北京市律协表示,针对李案律师违规违纪的调查仍处在二审申诉阶段,必须过满30天申诉期之后,方可最后向社会和媒体通报。而对于周翠丽律师的进一步行动,市律协表示,目前不好表态。而市司法局有关人士则称,此事已通报市司法局有关管理部门,但启动调查及处理,尚需时日。

相关专题: 李双江儿子李天一强奸案被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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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柳莹]

标签:微博 网友 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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