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详解李某案5被告量刑:成年最重 悔罪缓刑

2013年09月27日 07:31
来源:新京报

追问1 若最终获刑会在哪里服刑?

根据我国《监狱法》第七十四条,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位于大兴区团河地区的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李某某等未成年人如果最终获刑,可能会在此服刑。

此外,2013年北京成立未成年服刑人员成长指导中心,属全国首家。以帮助服刑人员纠正思想和行为偏差、重塑价值观和人生目标、规划服刑生活和刑释后的职业发展路径。

李某某等人如果在北京服刑,将会得到全国第一家未成年服刑人员成长指导中心的帮助。

新京报记者张媛张玉学王贵彬

追问2 未成年人服刑和成年人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追问3 未成年犯成年后的服刑怎么安排?

根据《监狱法》第七十六条,未成年犯年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梦鸽“护子记”

申请公开审理

7月28日,梦鸽公开了一份即将递交法院的申请书,称“恳请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让案件所有的证据、事实和办案过程都得以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公众、舆论和历史的检阅”。此后,该申请被海淀法院驳回。

法院回应:本案中除被告人李某某外,还有三名被告人未成年。另外,本案不仅只牵涉未成年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及犯罪记录保密问题,而且还涉及被害人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因此,并非李某某法定代理人一个人要求公开审理,就可以不顾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违反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而且不公开审理,并不代表审判程序不公开透明。

控告酒吧设局

8月6日10时50分,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控告函,称酒吧人员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8月15日,梦鸽又向市公安局提交相关程序性材料,之后她进行了信访。

法院回应:梦鸽和李家法律顾问认为酒吧介绍卖淫甚至是设局陷害没有事实依据,被害人报假案和敲诈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实。根据我国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是审判。即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只有审判权而没有侦查权,梦鸽主张的上述事实,没有证据指向,也不属于法院的职责范畴。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7月22日、8月20日,海淀法院两次召开庭前会议。据到庭参加的一位律师介绍,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李家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在第二次庭前会议上,李家提出在对李某某审讯时有疲劳审讯情形。

法院回应:五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均有同步录像证明,且未成年被告人供述时均有法定代理人或成年亲属在场并签字确认,侦查机关取证程序合法,不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况。至于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引述法条、讲解政策、概括陈述、澄清事实等语句,不属于逼供、诱供。

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9月7日,李家邀请了12名刑法专家与资深律师对此案进行研讨与会诊,并提供了案件与视频资料供专家们研讨与分析。

法院回应:上述12位专家均没有参加庭审,根据相关规定,查阅、摘抄、复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不得公开和传播。上述专家是根据什么样的材料得出的质疑和结论不得而知,但上述专家的论证是片面的,结论也是一般公民对案件的个人意见。而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应时刻保持公正中立原则,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出发,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受舆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的言行所影响。

要求二次开庭

9月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向海淀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和12名专家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

法院回应:申请人提出的被害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请求,缺乏正当理由;公安机关也对案发现场进行过实地勘验、检查,并已当庭质证。现庭审已经结束,在申请人未能提交影响定罪、量刑新证据,未提出新的“关键证人”名单,亦未提出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的质证意见的情况下,要求再次开庭审理缺乏法律依据。申请人所提出的程序违法以及更换合议庭成员的理由,依法亦不能成立。

凤凰网星座微信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凤凰网娱乐微信

揭开明星的隐私往事,每天为你分享一段八卦谈资!

[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李某某 法院 被害人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频道推荐

实时热点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