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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李某案:仅受害人陈述证据不充足 还需补强证据

2013年08月29日 11:51
来源:凤凰网娱乐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

8月28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今日为庭审第二天。昨天是举证、质证阶段,今天会先完成此阶段,然后进入辩论环节。凤凰网娱乐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独家解析李某案。

田小穹教授分析了李某案中的证据问题,表示因为受害人报案不及时,现场及受害人身上、衣物上的痕迹已遭破坏,对公诉人十分不利。而李家虽四处出击,但缺乏致命一击。

针对公诉人手中的证据,田小穹教授分析:“从披露的案情看,公诉人拥有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这是必要证据,不能缺少。有(酒吧经理)张某的证言,但他不在现场,这个证据可有可无。可能有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但可能又翻供了。可以说,离确实、充分还差一点。现在要看公诉人如何补强证据,也就是公诉人的补强证据是什么。我们说,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同理,只有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也不能定罪。一般认为,我有被害人陈述,还有被告人供述?这就相互补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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