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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李某案:除非受害人改口 否则难有颠覆性证据

2013年08月29日 11:05
来源:凤凰网娱乐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

8月28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今日为庭审第二天。昨天是举证、质证阶段,今天会先完成此阶段,然后进入辩论环节。凤凰网娱乐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独家解析李某案。

在昨日的庭审中,5名被告中的3人已经认罪,但李某某称当时自己因喝醉睡着了,并未实施强奸。今日又有媒体爆料了细节,称李某的供述中表示,进宾馆后杨女士自己脱掉衣服,同伴让他先进行性行为,但他拒绝了,玩着手机就睡着了。

对此,田小穹教授:被告人不需要举反证,质证就可以,能提供反证最好,而最有证明力的反证,也就是被告人方面说的颠覆性证据,就是被害人改变原来的陈述。当然,我不是说只有被害人陈述就可以定罪,我是说,被害人否认自愿,是整个证据链中的核心证据,是必要证据,还不是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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