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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专家:港籍人士离婚必须经由法院判决

2013年09月23日 18:07
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文/王晗

9月13日网曝王菲李亚鹏看离婚协议现场图

点击图片进入:李亚鹏4月曾暗示离婚 笑称“再娶一个老婆”

凤凰网娱乐讯 9月23日,据中新网报道,乌鲁木齐民政局否认为王菲李亚鹏办理在该局办理过离婚手续。由于我国离婚方式分二种,或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在法院起诉离婚,而在此前王菲曾发博文称二人是和平离婚,此言论可以被理解为协议离婚。于是二人的婚姻形态陷入谜团。

23日下午,凤凰娱乐连线我国知名民法学专家雷明光律师,他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据雷律师分析,王菲、李亚鹏二人未能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原因在于:王菲是香港籍公民,而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与港、澳、台等地公民离婚时,必须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即便是协议离婚,民政部门也无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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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欢] 标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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