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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公司状告陈奕迅经纪人 追讨110万制作费

2013年08月08日 08:08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陈奕迅在演唱会上

据香港媒体报道,艺人陈冠希及导演杨龙澄名下的制作公司,日前登上高院向歌手陈奕迅经理人陈家瑛的名下公司追讨110万元拖欠制作费。原诉公司为Ding Dong Team Ltd经营的DDT,被告为陈家瑛制作有限公司。

原诉陈冠希制作公司

诉讼状指,原诉与被告于今年4月签订合约,原诉负责为陈奕迅演唱会“Eason's Life Concert”制作录像,酬劳210万元。惟被告于今年5月18日突然要求原诉公司停止制作,并愿意承担相当制作费用,但被告违约,未有履行上述承诺,而扣除原诉已获支付的100万元酬金后,原诉现兴讼向被告追讨110万元尾数。

记者昨日未能与陈家瑛联络上,但据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双方公司一直沟通中,现已交由律师处理,相信法律会有公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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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健铭] 标签:陈奕迅 陈冠希 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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