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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狗仔和郭德纲谁更需要素质教育

2012年01月11日 08:08
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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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徒弟再次打人(资料图)

听说郭德纲徒弟又打人了?在网上找了相关的新闻和视频,事情颇有一些意思。

郭德纲“教子无方”?

根据新闻报道,郭德纲携众人回京时遭到了“记者”的偷拍,在删除相关照片的要求被拒后才动起手。

这些年说起来,郭德纲随着其人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公众人物。其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众人的关注。草根出身的他浑身上下又有一股子市井气,自出名以来就与主流相声圈屡屡出现不和传闻。在很多人看来,郭德纲光头大腹的扮相,难免不给人一种“地痞”和“混混”的印象。

细数这些年来郭德纲的行为,从代言伪劣产品到与主流相声圈的口水战,虽不说劣迹斑斑,但至少其行为模式上的确容易被公众诟病。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去年因侵占绿地事件所引发的其弟子与北京卫视记者的正面肢体冲突。随后德云社的两位重要成员在危急时刻不顾往日情分毅然出走自立门户,在舆论和媒体的强压之下郭德纲发布道歉声明才使得整个纠纷草草收场。

自古以来,我国便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理念。在古代,徒弟是不去私塾读书的,而是找一位师父学一个手艺好填饱肚子。所以那时的入门弟子多是很小便跟随师父学习甚至吃住,时间久了为人师表的举止行为时刻会对弟子产生微妙的影响。徒弟既然还未出师,即意味着师父依旧承担着对其行为、能力的指导责任,所以其门下弟子屡次上演“全武行”,才会使得高尊为师的郭德纲招来如此广泛的声讨。在如今高唱“素质教育”的时代,无论是大中小学也好,还是德云社郭德纲也好,相比师技更要师德,注重对弟子人格的培养。如此才能立住门风,才能德艺双馨。

整体事件的疑点

话说回来,在此次事件中,郭德纲的微博似乎说明他与儿子事发时都不在现场,而且事发地点也不是首都机场,而是郭德纲的私人住宅。这样的解释,似乎还要经得住媒体的调查考证。倘若郭德纲所说属实,则所谓的“记者”的行为确有不妥。郭德纲就是一个说相声的,相声是他的职业,舞台之上他是艺术家,但离了舞台褪去长袍,与记者、粉丝无异享有自己的公民基本权利。再者,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个人的私密空间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即便不是郭德纲、不是明星,相信任何人在其隐私空间被挤压到一定程度时,都会出现情绪和行为上的过度反弹。

另外,郭德纲的儿子郭麒麟生于1996年,至今尚未满18周岁。事发当时,其监护人郭德纲并未在旁。根据《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所以那位“记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允许的媒体行为规定,尚有待商榷。

记者=狗仔?

狗仔队一词,源于香港。特指通过非法手段窥探并曝光名人隐私的伪记者。近年,随着国内媒体尺度的扩大和竞争压力的增加,此类以曝隐私为噱头吸引公众眼球的行为明显增多。以至于出现部分媒体,不顾媒体社会责任和应有的道德,雇请所谓的“工作室”或“记者”去大肆侵犯名人的私人生活空间,获取所谓的独家曝料,靠满足公众日渐整张的偷窥欲望牟利,东窗事发后,立即将责任推卸给“雇佣记者”“工作室”,反将自己与他们撇的一干二净。而那些所谓“工作室”也闻风作鸟兽散,待风声过去后再起炉灶重操旧业。通常,该类“记者”或“工作室”不具备采访权利和媒体资质。有此可见,本次事件中所谓的风行工作室本质上并不具备对郭德纲的采访权和拍摄权,更何况在事先并未得到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贸然出手,从动机上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事件的核心——风行工作室,是内地狗仔业内响当当的名号。但其旗下所谓的“记者”们并不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报道原则,纵观这些年风行工作室的业绩:赵薇王励勤的恋情,顾长卫与神秘女子“车震”,等等。其工作室的核心人物卓伟,更是被“誉为内地第一狗仔”。如此行为,游走于法律之外,却已将道德刺穿。即便某些工作室笔下生花,将其麾下的“记者”写的比窦娥还冤,将郭德纲描绘的比黑社会更欺行霸市,也难逃公众舆论对其职业道德上的质疑和声讨。

此次事件尚存许多疑点,第一,郭德纲当时在不在场?第二,打人者是否是郭德纲的徒弟?第三,施暴者是否受到挑唆?第四,狗仔行为是否违犯法律在先?第五,事发地点究竟是机场还是郭家私宅?但依照舆论思考惯性和国内媒体报道方式来看,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双方都难逃对其自身道德缺失的问责。

[责任编辑:陈柳莹] 标签:郭德纲 素质教育 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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