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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李某案李家为何明知无效 仍要申请?

2013年07月29日 15:51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建琦

昨天下午,李某某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微博发布,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将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开审理其儿子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

媒体评论称“申请公开审理李某某案:法理情皆不合”。撇开“理”和“情”不论,单就“法”而言,李某某和其他三名嫌犯属于未成年人,此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凭其中一条法院就不会批准公开审理此案。况且,微博晒出的申请,署名“梦鸽”,是艺名而不是法律认可的真实姓名,属于硬伤,这个申请即使提交给法院也是无效的。

可以讲,这个申请提交给法院是做无用功,这一点李家的法律顾问应该清楚,梦鸽也未必不清楚,但为什么要发布这个申请?因为它“有用”。

俗话讲:听话听声,锣鼓听音。梦鸽的申请中称“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得以客观公正地审理,还原事实真相,给社会一个全面真实的交代”,言外之意是目前此案没在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公开审理才能“还原事实真相”。

梦鸽的申请似乎给法院出了道难题,“遵从”申请公开审理违法,依法不公开审理好像有什么猫腻。但目前看,法院、法律在李某某这个案件上,不会成为木偶,有人扽绳儿就摆动。

微博中称“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这也意味着这个申请未必就递交给法院。一来顺着各方的评论,特别是法律专家对于这个申请的“把脉”,就坡下驴了事;二是申请要表达的言外之意已经表达出来了,没必要再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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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把脉 此案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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