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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检察院:警方尚未提请批捕李天一 已被羁押7天

2013年03月01日 08:29
来源:华商报

李天一资料图

华商报讯 截至2月27日,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羁押7天。据海淀区检察院表示,警方尚未向检方提请逮捕。通常情况下,警方对嫌疑人刑事拘留7天后应向检方提请逮捕,但案情复杂的话可以延长拘留时间。据悉警方已下令所有参与办案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任何案件细节,具体提请

逮捕的情况及案件进展,或将于近几日公开向新闻媒体通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警方对嫌疑人刑拘7天后应向检方提请逮捕,但因该案是团伙作案,案情比较复杂,按照相关规定属于可延长拘留审查期的案件。所以,警方可再延长刑事拘留时间一个月,再向检方报请逮捕。

2011年,李冠丰曾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是否应称其有“前科”?对此,一名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介绍,收容教养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他应属有“劣迹”,但不算有“前科”。并且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种“劣迹”是不被记入个人档案的。该法官同时表示,虽然他的收容教养经历不算是“前科”,但如果其这次被法院认定构成强奸,此事对他最终的量刑也会产生影响,“但这肯定要比有‘前科’产生的影响轻微得多。”

[责任编辑:李琳] 标签:警方 前科 李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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