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调查:七成受访者认可披露李天一隐私

2013年07月18日 07:31
来源:潇湘晨报

李双江父子(资料图)

这是一个让人有点匪夷所思的结论:

当某学校公示受资助学生的隐私信息时,679位受访者中,超六成人认为此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孩子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而当一个“星二代”触犯法律,他的隐私信息被网友不断披露时,超七成人却给出“应该披露”的答案。

为何在同一个问题上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差异?

“当未成年人的父辈拥有巨大的社会资源时,公众担心权力滥用带来社会不公,这是七成人忽视法律存在而支持披露隐私信息的根本原因。”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许中缘这样解释。

真正了解隐私权的人不到三成

这是一份由潇湘晨报联合大湘网所做的调查:679位受访者中,成年人占91.31%,74.67%的人有大学及以上文化。

什么是隐私权?给受访者列出的“私人住址和联系方式”、“TA的日记、信件”和“TA喜欢看的博客”等选项中,我们发现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真正了解的,仅占28.28%。

在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许中缘看来,公众的隐私权“从来少认识,一直缺保护”。

2006年底,永州一名未成年少女被诱骗卖淫后被家人寻获,其后关于她“基本丧失生育能力”、“染上性病”甚至“一月发病四次”等信息不断见诸网络。而北京李某某在事发后,个人信息也不断被披露。

“我国对隐私权的规定是很模糊的,因为无‘民法典’,而‘民法通则’对隐私权范畴无明确界定,造成公众并不太了解隐私权。”律师朱明勇说。

两则案例在公众心中的差异性

在上述背景下,公众怎样看待未成年人隐私信息保护?不妨先看两则案例:

“星二代”、未成年人李某某涉嫌强奸,因担心他父母运用社会资源为他脱罪,有网友将他的个人隐私信息在网上披露。

一批热心人决定资助某职业技术学校的贫困生,学校“阳光操作”将这批未成年人的信息公示,有些学生患病情况如隐秘的残疾等信息也被公示。

调查表明:赞成披露李某某的隐私信息的人占72.90%,“隐私不等于隐瞒”;而“阳光操作”中反对公示学生隐私的人占62.74%。

法学界关于披露李某某隐私信息的争论也在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杨立新指出,牺牲公众知情权而不能牺牲未成年人保护,“公众知情权不能满足,仅仅牺牲的是公众‘知’的权利和监督功能;但如果牺牲未成年人的保护,则牺牲的是祖国的未来”。

“对涉罪未成年人隐私权进行保障是不容忽视,但即便是重视,也不意味着保护力度的无限放大。”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芝认为,信息公开并不一定会不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

曹艳芝说,李某某的父母亲因代理律师未做无罪辩护而解雇他们等动作,让公众不得不担心“隐私一旦发展成隐瞒,则存在徇私枉法的危险”。

[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李天一 强奸案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