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李家发言人:律师为李某做无罪辩护

2013年07月23日 07:4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

杨女士偶尔去酒吧喝酒

记者:今天庭前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案情有什么进展?

田参军:此次庭前会议,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如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否申请回避,有没有新证据提交申请法院调取等等。

记者:关于杨女士的身份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对方指杨女士涉嫌敲诈50万元?

田参军:可以确定的是,杨女士是一公司白领,公司就在酒吧附近,有时压力大了,她会偶尔去酒吧喝酒。杨女士本人没发过那样的短信,也绝对没有向对方要钱。

记者: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事发当晚,杨女士是同→位朋友去的酒吧,朋友中途离开了?

田参军:那晚是杨女士自己进入酒吧喝酒的。

□追问被告人家长都有背景?

回应者:律师李在珂

此前,有媒体称最早接触此案的律师李在珂曾曝出李某某案细节,称嫌疑人家长一个比一个牛,并称“本案几个孩子的家长都不怎么样,一个比一个牛!拧不成一股绳。”他还透露曾给梦鸽出主意,“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一个案中案”,并颇有自信地表示,“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李在珂,他称自己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因是律所负责人,所以没去参加庭前会议,而是指派了所里两名律师参加。就在他接受了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的案子后,梦鸽找到他,请他辩护,因为自己已经答应了另外一名被告人,所以没接受。

李在珂表示曾给梦鸽出过主意,“具体的不便说,检察院这一块没问题,其他部分程序有问题。”他透露说,自己代理的那名被告人,也是一普通人家的孩子,不是外界传闻的那么有背景,“是外地的,我们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他说。

“敲诈短信”是酒吧人员所发?

回应者:GlobalClub酒吧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敲诈”短信,该酒吧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短信并非酒吧张姓工作人员所发。事发后,该名工作人员已经离职,“现在手机号也换了,联系不上了。”

有人拍到同案被告人照片?

回应者:海淀法院

据了解,庭前会议一般由控辩双方、公诉方及当事人参加,但昨天,李某某等5人并未参加庭前会议。

昨天下午,海淀法院一工作人员称,不知为什么李某某等被告人未到庭,海淀法院已就庭前会议一事在官网上回应。记者发现,昨天下午4时,海淀法院在其“案件快报”中称:“海淀法院已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参加了会议,各方围绕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该公告指出,对于有媒体报道称拍到关于李某某同案被告人的侧脸照片,经核实,相关报道所附照片与该案无关,内容严重失实。

[责任编辑:曹梅] 标签:法院 敲诈 参军
打印转发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