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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律师:梦鸽控告书是一家之言 无效

2013年08月09日 17:06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受害人律师微博截图

昨日(8日),李某强奸案被告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向媒体公开针对酒吧值班经理等人介绍卖淫和勒索的控告信全文,称是杨某某主动帮助李某某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针对梦鸽的控告,杨某某的律师田参军今日下午发微博反驳,称“梦鸽控告没有法律效力”。

8日,李某强奸案被告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向媒体公开针对酒吧值班经理等人介绍卖淫和勒索的控告信全文,称李某某等人饮酒过量,是杨某某主动帮助李某某手淫,以促成性交易行为。同日下午,李某法律顾问兰和在人民网微访谈中再次强奸梦鸽有证据证明勒索。今日上午,田参军接受媒体访问,针对梦鸽公布的李某某案详细内容,他表示,在法院对刑事案件判决后,肯定会起诉李家人,无论是诬告还是诽谤,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下午,受害人杨某某的律师田参军再次通过微博进行反驳,表示控告没有法律效力,其微博原文:“梦鸽此举会对本案判决产生什么影响?控告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庞律师分析:梦鸽主动向媒体披露控告书有侵犯杨某隐私权的嫌疑;控告书中的内容是一家之言,没有法律效力;检察机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会以强奸罪的罪名提起公诉,而李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杨某的性行为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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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梦鸽 李天一 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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