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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李某案解析:“陪酒女”身份不影响强奸定罪

2013年08月28日 15:07
来源:凤凰网娱乐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

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今天在海淀法院开庭,连审两天。凤凰网娱乐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独家解析李某案的特殊性,以及受害人“陪酒女”的身份是否对本案造成影响。

田教授说:我认为这个案子它的特殊性在于,一是被害人还真不是个良家妇女,也就是说,她行为还真存在不检点的问题。如果,这个案子典型一些,那情况可能是,一帮人无故把路人截下,根本不认识人家,然后强奸。那么,一般说来,被害人不存在自愿的可能。”他接着说:“可是,这案子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说是相互认识的,而且一起喝酒,喝醉了,酒乱性,这是有说法的,而且,这被害人还真存在陪酒女身份的可能。二是清华那个教授所说的妓女不存在被强奸问题的观点是错误的,受害人的身份确实增大了被害人是否自愿的合理怀疑。我恐怕两种因素都是存在的。”

田小穹还表示:“本案中一名妇女,无论多么淫荡,一般说来,也不会愿意同时和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比如,你很少看到一名卖淫女同时对多么男子卖淫的,你说人家就是这样的人,你得证明她就是这么一个不一般的人。否则,旁听者就有权合理怀疑,合理怀疑你的话,不符合情理。说卖淫女会自愿和任何人发生性关系,这个说法确实不成立;说卖淫女的性权利不应得到保护,这确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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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欣宏] 标签:李天一 李天一案 庭审 李天一案 开庭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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