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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指控:被告5人使用暴力 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2013年08月29日 19:34
来源:凤凰网娱乐

8月28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今日为庭审第二天。据悉案发当天,受害人杨某某被强行带至某大厦内,被告5人以暴力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指控:被告5人以暴力手段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报道: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在本市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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