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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申请二次开庭 受害人律师驳斥:憾!

2013年09月11日 20:01
来源:凤凰娱乐综合

田参军微博截图

田参军微博截图

9月11日,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透露,梦鸽及李某某辩护律师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再次开庭申请书。晚上,受害人杨某某辩护律师田参军驳斥了李家的做法。

田参军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称法律规定开庭审理结束之后,要么作出有罪判决,要么作出无罪判决,唯独缺少二次开庭。

田参军再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认为辩护人有权提出意见,但仅限法庭审理中,现在庭审结束,只能是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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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梅] 标签: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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