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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少李宗瑞将在牢里过年 受害女:不和解 要告死他

2013年02月08日 07:38
来源:海峡导报

淫少李宗瑞牢里过年受害女:我不和解要告死他

李宗瑞

海峡导报2月7日报道,台湾淫魔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以李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延长羁押两个月,李得在看守所内过年。另对于李愿意以每人20万元新台币与31名被害人和解,有受害女子气得说“我不和解,要告死李宗瑞”。

检方认为3证人的证词,可证明李宗瑞涉性侵;李的律师则认为,这只能证明李在夜店的消费形态,证词没有利不利的问题。

李宗瑞1月31日首度当庭认罪,坦承偷拍31名被害人与其性爱过程,愿赔偿每人20万元新台币和解,请求交保回家过年;但据平面媒体报道,有被害人透过律师表示不会和解,“要告死李宗瑞,让他去关”。法官认为李有逃亡之虞,且为避免影响证人,裁定延押两个月,李的律师已再声请让李具保停押。

[责任编辑:黄敏] 标签:李宗瑞 被害人 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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