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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富少李宗瑞迷奸案3日宣判 最高或判30年

2013年09月02日 10:46
来源:中新网

台淫少李宗瑞不雅光盘外流5位警察遭约谈src="http://y2.ifengimg.com/331d6cab860de5ec/2013/0823/ori_5216cb6b171a0.jpeg"

李宗瑞

李宗瑞首次承认偷拍(1/8张)

李宗瑞不雅照(资料图)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34名女子,检方求处法定最高30年徒刑,12名被害人附带民事求偿7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院3日宣判。

李宗瑞被控从2009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和手机拍摄性爱过程,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痛斥他毫无悔意,具体求刑30年有期徒刑。

由于被害人包括知名艺人、女模、通告艺人,引发轩然大波,其中12名被害人各自求偿200万元到1200万元。

李宗瑞到案后,辩称和被害女子上床是双方你情我愿,他没有下药或性侵,也不明白影片为何会外流,他愿意向被害人道歉。针对偷拍部分,他愿赔偿34名女子每人各20万元,合计680万元以换取和解。

性侵部分,法官若认定李宗瑞构成强制性交罪,他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药物迷奸,刑责更重,则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妨害秘密部分,法官若认为李宗瑞未经被害人同意偷偷拍摄性爱影片,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将影片外流,则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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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琳zl] 标签:有期徒刑 李宗瑞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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